宥宥寶 wrote:機車優先道,汽車只能超車和路邊停車用所以他應該騎這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4-1 條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該車道優先提供大型重機以外之機車行駛,其他車種非特定情況不得橫跨或佔用並非是大型重機以外之機車需以該車道優先行駛
liou222 wrote:那些拿道德論出來 ...(恕刪) RX78NT12003 wrote:只會拿道德出來當論...(恕刪) 我不會 沒事出門逛大街,出門就是要『安全、迅速、不受罰』的到達目的地,該快就快,該讓就讓,識時務者為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