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1010_a wrote:說這話不會覺的不好意思 對破壞過幾百台車的併大來說 這只是小事 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啦: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19415&p=1#65191203
pearceliu wrote:對破壞過幾百台車的併大來說 大概十五年前,南京東路五段吧,光復北路與上內湖高架之間的南京東路,並排在機車彎的四輪車,應該全部被我踹凹過車門。那時不知可以檢舉,沒有車主敢怎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大概十五年前,南京東路五段吧,光復北路與上內湖高架之間的南京東路,並排在機車彎的四輪車,應該全部被我踹凹過車門。那時不知可以檢舉,沒有車主敢怎樣。.(恕刪) 好漢不提當年勇、現在你敢這樣做才是真英雄!希望你現在敢踹車再來嘴?
lily3682 wrote:青果社的都找出...(恕刪) 我只能說事情都有正反兩面.......這麼有正義感就趕快去當警察,天天開單就好了、不要搞這種小人手段檢舉,如果有病就要去看醫生,總覺得這些檢舉幾千件交通違規的人真的生病了.........!偶爾檢舉交通違規我覺得是很正常的人做的行為,天天檢舉或職業檢舉交通違規的人真的是病態了!這些檢舉達人趕快去報考警察合法開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