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年前開過一台國產車2.0某天停在停車格裡,等要取車時,發現車門內凹一個大弧.....想說去找修理廠版金,結果,到保養廠,看師傅將門飾版拆下由內往外一推,耶.....好了居然不用版金,讓我以為國產車甚麼時候,變的這麼厲害好像曾經美國的"釷星"一樣
還好吧~~前面本來就比後面脆弱了!之前再承德路6段路上.看到一台GS300 追撞一台雅歌6代!結果開近一看~挖哩勒~雅歌屁股看似沒事~應該有內傷!GS300前面就凹了一大片..前保脫落.水箱護照破裂.引擎蓋上掀!
roger-ks_lin wrote:車禍撞到絕對不要私下...(恕刪) 保險公司不是可能不理你 是肯定不理你有保險出車禍記得三件事:1.報警 2.打給保險公司 3.千萬不要私下和解因為保險公司研判你已經收了和解金額足以支付修車費用 在他們的作業流程裡面 私下和解不賠的
星綻黑 wrote:昨天在湖口休息區找停...(恕刪) 給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就是要您在一定期限內談和解,警察也不想托太久、更不想往上送調解(增加麻煩)。最好的就是對方願意賠錢,不然到最後鬧到跑法院,雙方都心、力具疲。小錢而已,對方不至於不賠,但願不願意全賠,就不知了。對方有叫保險來嗎?如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那就沒問題了。不過保險公司會龜龜毛毛的,想盡辦法,說責任歸屬幾比幾,能少賠就少賠,最好的辦法就要證明,你一點錯都沒有。
Ferrari GT wrote:給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恕刪) 所以如果他賠給我錢之後我們還要回去和解嗎?他也有去原廠看我的車然後服務專員會傳給他估價單我不知道她有保甚麼險~不過應該會給我錢所以給了之後還是要回湖口去和解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