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bondkenny wrote:
緣由-----
小弟週六起了大早因為9點有個重要約會,
沒想到一下樓大傻眼,車庫前停了一台車,
我立馬照著玻璃窗上的電話打給車主:
我:喂先生你的車可以移一下嗎?(口氣普通)
對方:甚麼?!
我:我說你的車可以移開嗎?(口氣普通+忍耐)
對方:喔喔,我半小時會過去!
我:甚麼?為什麼要半小時?
對方:.......
我:......
對方:好嘛!那我現在我過去牽走


你打擾到他們兩個的晨砲
他們當然找你碴
如果在鐵門上寫小心掉落物不知有沒有用

caven0514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這條是可以成立啊~也可以提醒一下,一般警察不會開這條,因為要舉證。

另外就是,樓主應該是停自家前的騎樓或是建築退縮地(專供行人通行,但地是私有的),這就是承襲早期日式騎樓建築所訂的法規。

的要搞,就是雙方都有錯,但是樓主是違停加上違建,真的遇到閒人去主管機關舉報,還是麻煩事一堆,但目前的警力根本不會去管,甚至於警察根本就不瞭解這些法規,有問過交通隊了,因為這些違規真的開單大部份會申訴或行政訴訟,且大家都這樣,全部開單又引來民代關切,問題搞大了,不是不了了之就是另立單行臨時法之類的,不可能達到改善的目的,那又何苦去得罪一堆人呢?

總之就是法規被新舊法搞的亂七八糟又沒人去管。

所以最後還是道德勸說,或是以暴制暴囉~,以和為貴是上策。

請里長劃紅線,自己也不能停,遇到正義之士,還可能被照相喔~
caven0514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第1項第五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這條難道不能成立嗎??

這條法律,在這時候,只是讓你自我安慰而已
警察只會問有沒有紅線?沒有,就不會理你!即便你那是樓梯間前面都一樣!
其實可憐了警察,你自家門口沒畫線,警察要拖吊無法可罰,人家硬是要停你家門口,也沒有任何法律可管,
只能說政府的法律真的也是讓乖乖守法的人吃虧,換個角度想,今天如果是你自己家人停在你家門口,
你應該不會用這種態度去對待他吧....
你也不想在自家門口劃紅線,所以有時候忍一忍,也許會好過一些
跟版主遇過同樣的事...

我也是打了電話然後不來移(聽語氣應該是喝醉了)

那時趕著上班沒辦法了,只好請起重機 兔去旁邊去

解決問題 還不用吵架 XD
吞下去是對的,他們在暗你在明!!趕快申請紅線自保才是正解!!快把照片刪掉吧!!這年頭最怕神經病了!!
andyhotmail wrote:
沒同理心的人多的是吞...(恕刪)
給樓主一個小小的建議:

請樓主看一下你的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是否有稍微跨到外面的車道.
目前有些巷道的所有權仍是私有而非公有.若是私有,好解決. 您在地上打個樁,
加個鐵鍊就可以了.

若非私有,哪就需要請里長申請劃巷道紅線,不然您在法規上就不容易站的住腳.

小小建議
給您參考

bondkenny wrote:
很棒的分析!這也是...(恕刪)


要站得住腳就去申請變更為停車庫,然後再劃紅線。還沒見過一樓住戶理虧在先態度還那麼囂張,如果我是對方,看過這種跩個二五八萬的恣態,我一定不移車!!

bondkenny wrote:
小弟先提醒各位看官我...(恕刪)


重點在於公德心阿,我覺得口氣好不好是其次

主要還是在於檔到人家出入才是事實,若是今天停車車主是我們自己本身

大家應該都會覺得不好意思趕快移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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