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王有次請客戶吃飯小喝了2杯在北2高上追撞前方車輛只有車損無人員傷亡對方直接報警不和解總計所有費用25萬除了賠對方修車和自己修車約1.5萬(這樣看的出算小差撞吧實際國家罰款約10萬含刑事庭罰金)對方還要求依些所謂交通費用和精神撫慰當時我認為酒醉駕車不因該所以也沒計較對方要的太多以上供您參考P.S酒駕刑事和民事是分開的但是民事庭會引響刑事庭的判較重OR較輕酒駕肇事是公共危險(刑事)沒有所謂告不告除非警察吃X酒駕肇事賠償是民事一定要去告法庭會先開和解庭那時再和解私下和解沒保障的(無論是對肇事者OR受害者)
lucky28666 wrote:被撞的人是我家小孩~...(恕刪) 這位大大...講難聽一點您要是跟他和解了...就有可能會再被撞一次..或者..其他人會被他撞死(原諒我措辭嚴重)....酒駕...沒得商量啦~~
首先先確認責任在法律上酒駕歸酒駕肇事責任歸肇事責任而且所謂的酒駕樓主並無提到數值多少低於0.55基本上是不構成公共危險的所以警方無移送是有可能基本上如果對方有誠意坐下來談而不是迴避還是先談過再說並不是做錯事就要讓人永無翻身之地再者完全沒聯絡那不用說告了再說
aska3428 wrote:我知道酒駕是不對的但...(恕刪) 薪資補償財損(只要是在車禍中受損的財物都可要求理賠)精神慰問金強制險可理賠的項目(沒有特別說明一般都包含在和解金裡)這些都包含在和解金裡至於要個100萬合不合理這就要交給法院判決
今天至警局已瞭解到~警方當時對肇事者做酒測後~確定肇事者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已犯公共危險罪~因此當天就移送地檢署了~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規定「從事犯罪行為導致交通事故者」不予理賠的範....2.公共危險罪~酒駕0.25以上 若肇事好像是0.15以上....PS:我個人開車30年~從未酒後開車過~原因無他~因我瞭解自己是喝一碗脾酒就會醉暈的人(因為我有過喝一碗脾酒昏倒過的記錄~還有喝過一次金門金鋼高梁10CC也昏倒~但又不是每喝必暈~真是很奇怪的體質!!)~我個人認為~只要沾酒就不宜開車~法律應該更嚴格才對~那怕酒精濃度是0.001都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