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iz27 wrote:是我個人認知問題嗎@...(恕刪) 我也跟樓上有同樣看法再說吧 你的紀錄器也只PO一分多鐘公平一點阿 前後5分鐘也抓出來阿你怎麼知道對方開車是男的?!搞不好也是女的 你怎麼說?!
如果不是開車習慣不好就只是因為按喇叭或他隨億變換車道擋住了不滿意可檢舉 有點公共危險(切西瓜)話說車流量不大也碰到神車該去洗楣運我指的~~隨億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錯!我也認同!也告訴人要違規前先要看看有無警察,人沒有必要與荷包過不去!再來要確認沒有危險才可以違規!若怕罰單與危險,就該安安份份的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