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 LOVE wrote:別開玩笑了 , 別當...(恕刪) 不然可以去試試看您就知道了要是司法官都是明眼人請回想保護老婆孕婦卻不小心勒斃歹徒的判決當時歹徒手上還有刀歹徒有攻擊到對方了嗎?結果老公的下場又是?就算刑事只判六個月以下還可易科罰金結果還是要陪對方的民事部分就麻煩您解釋一下這判決了
JimmyWaan wrote:請詳連結https...(恕刪) 會有這種現象, 還不是政府開放讓一般民眾檢舉.刑事我覺得很OK, 交通上就很不以為然.而且很多地方交通規則,就是讓你違規的.例如:先畫了雙白線, 進去後路上才寫上只能右轉或直行.就不一開始先畫行進方向.還有https://n.yam.com/Article/20141223766904https://www.peopo.org/news/109248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5404...另外很多檢舉人, 自己本身就是違規在拍攝的.例如:本身龜速檔車, 然後去拍別人超他車...
DIY LOVE wrote:關鍵字 "比例原則"...(恕刪) 就依比例原則來講蓋您布袋,就表示你可以攻擊我?哪怎麼不閃躲就好,而非要攻擊?蓋布袋但可沒攻擊你到導致身體受傷而且搞不好還沒蓋下去,是蓋布袋的先受傷還是期待檢察官能微罪不舉呢怎麼拍胸脯保證說不會有事,法官很明眼為什麼後面再留一句後果要自負?
Johnnylo94081 wrote:只能說這些檢舉魔人都是一群有反社會傾向的人類罷了. 實在不值得一辯.(恕刪) 他們不會承認的他們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好多次他們的言論其實都看得出那些奇怪的動作及語言像那個用指甲尻肉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你先匯十萬我就公開...(恕刪) 10W元買一條命不算貴哦!!!!!你的居住地附近被檢舉開單過的人應該都很有興趣檢舉者最怕被肉搜因為你們沒有公務員身分保護很容易陷入不安全的環境中因為要傷害你們(身體、心理)而不被發現、不犯法的方式太多真的不要開玩笑~~~要不是我們無冤無仇不然10W元我出的起
Johnnylo94081 wrote:請違規超車必檢舉多看一下. 您的將來下場肯定比這个更糟. 什麼人不好做偏要做這種顧人怨的人? 真是吃飽了撐著....(恕刪) 我覺得那些被他檢舉的會比較慘,前都進國庫了...哈哈哈..什麼人不好做要做到違規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