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
做掉.

想多了,我只是沒專程上來看車板而已,但有紅點通知我會看倒是真的。

我之前是為了要買車才來看車板的,在選車這段期間發現這裡很恐怖,所以我訂車後就很少上來看了。
herblee wrote:
處罰條例行3-2、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車道不是用來停車,臨停無路權!都不看法規寫什麼?才會以為《法規見解跟全台灣人都不同》?因為那些根本就不是法規!
2026-06-06 13:17


to herblee

你不用在這裡洗板面,我對你講的話一點興趣都沒有,後車未注意前車狀況+沒保持安全距離而已,你少在這裡用一長串不相干的文字洗板面。

這就像之前我跟你說我被逼車了,你卻跟我講了半年那不是他的錯,是身為前車的我不懂法、不懂路權、高公局有錯...等,這起你明顯就是又想把未保持安全距離這件事忽略了,你只想用大量文字在這裡說都是違停害的。







你不要再修改了,看到紅點是你就知道不是要講廢話就是要修改文章繼續洗腦了。




herblee
路權來自於法規! 道路交通公約:擁有路權者先行!安全規則112白紙黑字:『讓其它車輛先行』!誰先行誰後行禮讓問題完全無關"注意義務"請回到法律條文所述之路權的範圍內討論
諸葛小花
herblee 你別再扯白紙黑字了,你是不是以為故意講得文謅謅跟文字數量大量堆疊後你就會變成是真理?拜託醒醒好嗎?我不吃你這套
herblee wrote:

路權即使用道路之權利區分,來自於法律授予!法律分配指定排序那一台車在道路的那個位置上, 和您所提《後車未注意前車狀況+沒保持安全距離而已》的「注意義務」不同!『使用權利』與「注意義務」完全兩回事!
2026-06-06 15:20



to herblee

別再繼續玩這招了,我已經看了很膩了,後車逼車你就已經跟我講了半年我不懂法、我沒有路權、高公局有錯...等,你要活在你自己的世界是你家的事,但請你不要整天跟我講這些,我對你的世界一點興趣都沒有。








你趕快去幫女大生解危啊,把你這套"使用權利"跟"注意義務"拿去幫她打官司啊,你那麼愛在網路上幫那些人辯論怎不直接去現實幫?逼車仔也被你講成是對的,都是前車不懂法。
herblee
路權來自於法律規定!之所以不碰撞正是因為在一定時空下,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該道路時空只存在一台車才不會碰撞!不是無關碰撞的什麼『打官司輸贏』?利用民粹聚眾聲量企圖改變法律規定?除了私利無益於交通安全
諸葛小花
herblee 你少在這洗版了,你是不是又要說是01版面不好害你看不到文章,你每一篇回文都是文不對題就算了,提醒你還會當作沒看到,你這算是有發出文字就等於勝利的概念嗎?
herblee wrote:
這就是很好的例證, 全臺罵翻結果是AI造假。《逼車仔也被你講成是對的》這種指控是真實的嗎?到底是誰無路權走在不是法律指定的位置上?不看法律條文『路權規定』?如何能直接跳到打官司只想到輸贏?
2026-06-08 16:37

to herblee

啥例子?啥AI?我從頭到尾就在台灣高速公路中線用最高速限行駛,然你herblee不斷貼一大串不相干的文章給我看,然後跟我說不是他的問題,是身為前車的我沒有路權是我不懂法。

你herblee用了好幾個月跟我說那些台灣官方都是錯的,只有你herblee才懂法。

想了解herblee在玩啥的小夥伴請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下圖是我用最高速限開中線時遇到逼車仔herblee跟我說的話(2025後的herblee)









下圖是我在台中太原路被逼車時herblee跟我說的話









等等herblee可能又要說那都是我說的,說我誣賴他了,我這半年來看他用這招好多次了,herblee自己講過的東西只要被打臉了或是風向不對了就會改說是我諸葛小花說的。
to herblee

拜託你快去幫忙女大生,還有糾正台灣官方。

你認為我被逼車是我不懂法我沒路權,你認為這起車禍是違停害的,那就請你好人做到底去幫忙女大生,不要只會躲在論壇上不斷張貼錯誤訊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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