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DA wrote:是這樣的 朋友在中(恕刪) 仔細看了一下他們公告鎖車這動作是可議~ 至於犯啥罪需要評估一下但是我想不太懂幾點1.我想它們管委會委員應該都是成年人,應該也都清楚那是公有地.怎麼會有如此的決議,很不可思義,佔公有地一坪跟10坪都一樣侵占,乾脆把整條巷子佔起來起來算了.2.鎖車這動作的目的是在於??? 也沒說會收錢, 只是要外送上去快去快回?? 需要這樣鎖車??不過它們的第五點就有問題了 [非外送服務,禁止占用車位] 我佔公有地,所以別人不可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