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
問喔就算沒有收到實...(恕刪)

只寫中和區中山路沒明細 不然我早就google給大家看了-.-
我剛剛一直google都不像-.- 我只知道警察跟我說直走再左轉是環和西路

惡魔小李 wrote:
只寫中和區中山路沒...(恕刪)

那就是 中山路與橋和路 路口.
惡魔小李 wrote:
好拉我本來不想回覆的因為我真的忘記和不知道實技地點所以才想請中和人來指認
我只記得那條路跟北投的承德路有一個要帶轉
是直路喔
本來是直路待轉反而要像右邊
一開始我走北投也不知道跟一群人一起走但走幾次發現要待轉我之後就有待轉 因為我怕被開單
我想說的是路騎直的很順反而要待轉 一般人沒注意你覺得要待轉嗎?你們每個人騎直線的路口都會看是不是要先待轉又右轉?
我要講的事明明是直線 反而要待轉在右轉 所以我才說為啥警察不指揮一下而是在旁邊故意要抓
妳們真的不覺得警察是缺業績想抓人的感覺嗎?
一般待轉是直線像左轉的
下面舉例


直走就是直走,
左轉就是左轉,
騎車開車十幾年,沒看過什麼叫做明明是直走卻是要待轉的地方
你只要是穿越「對向車道」去,就是左轉
轉承德路這個例子,你轉過去會不會穿越道路正中央或對向車道?
何來的「直走」?
台灣的交通規則很多都很爛也很白痴,但不至於笨到直走還能待轉。


另外,警察怎麼做都有人罵也真可憐
指揮交通還是有人會硬闖,有看過吧,為什麼不攔下來開單呢?
那站在旁邊開單,卻會被說那為什麼不去指揮交通就好了?
跟之前的長腿妹追車死亡事件一樣,追與不追都是煩惱
很多人都會說不管怎麼樣,需不需要兩段轉?去待轉就對了,
但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規定
駕駛人駕駛汽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所以即便是沒有待轉格、待轉標誌的地方去兩段轉,這樣算違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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