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jy wrote:是白色 Prius...(恕刪) 不是唷,我是遇到10.5代 灰色 ALTISjosew wrote:很簡單我吸收一張罰...(恕刪) oxa9615 wrote:遊覽車要是在山路上直...(恕刪) 如果是遊覽車我會體諒他受害者 wrote:要是我遇到保證讓他見...(恕刪) chujy wrote:是白色 Prius...(恕刪)
愛戀旋律 wrote:都一直跟在他後面,一直到7-11,後來我先買完趕快上車,以免後面又塞一排.......(恕刪) 看完你這回覆12樓說的對那個龜速的車主就是樓主你自己你說你一直跟在他後面表示他停車去7-11,你應該也是跟著停車去7-11但根據你開樓的語氣"在山上的7-11買東西,再次遇到車主"怎麼會有"再次"這個情況??一著跟著龜車跟到7-11,哪來的"再次"??且你一直跟在後面看著龜車車主下車否則你怎知7-11店內哪個人是龜車車主?另外你在開樓的說辭"後方車超過我,再超過前方的車"這句顯示你似乎在龜車後面第一位但一般在山路的汽車是不太會一次逆向超兩台車以上的即便是加速快的機車都不太敢逆向太久風險太大除非遇到較長的直路確定對向短時間內沒有來車否則一堆盲彎在超車中遇到對向車來就GG了以上種種顯示你的故事真實性很低我想看大家認真回覆你應該是在電腦前偷笑吧?
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不是他用 4檢舉你,就是你用5檢舉他了埃。話說,從來沒看過有5檢舉過的。
ovd750 wrote:小弟是開遊覽車的,開中巴在合歡山下坡是兔子不是龜車,最高速度是從武嶺亭到霧社只花了70分鐘。此話一出應該又一堆人在那邊說開遊覽車是載客的怎麼開那麼快,沒有考慮到乘客的安危。這樣我是該當兔子呢?還是該當烏龜? 31.8公里的距離, 開 70分鐘.換算時速為 27公里/小時.
幾年前在行車紀錄器還沒盛行的過年,在南迴公路往楓港方向山路段,也遇過一台頗舊的三菱Freeca ,前面都沒車,直線開20公里,不管進大小彎都還要煞車...,遊覽車或滿載的砂石車都沒這麽慢!想當然過年期間對向車也多,沒機會超車,閃遠燈按喇叭也X都不讓,所以後面跟了幾十台車。每年過年都開車在環島的我家,還真第一遇到這種可能是新手但沒知識跟沒水準的駕駛,滿載砂石車慢歸慢,但一定會找機會讓車!最後跟了好一陣子,終於有個超車機會,但是是雙黃線,還是超了過去,超過後追了前面大概10公里才遇到車!一堆魔人都說這情況不能超,D檔不踩油門都能貼在他車屁股後了,進彎還給你煞車,就不相信有人能忍的住!
一堆人說報警...警察會這麼閒阿...?還是車主這麼閒...?通常警察到現場大家也都散了...還是說把對方攔下來...?然後用自己行車紀錄器舉發對方...?一堆不切實際的做法...13樓是正解...如果不是第二台..也沒用的...
BamDumLum wrote:規定就是規定開的慢叫...(恕刪) 就是有這種人才會助長這種歪風啊限速40開20後面擋整排還能護航?不會開就搭客運不要出來造成大家困擾啦大家正常速度開都沒事就你們這些路隊長覺得危險這種技術和心態有問題的人拿駕照對大家才是真的危險啦
Deoxyribose wrote:看完你這回覆12樓...(恕刪) 我當然知道他是車主呀,我一直跟在他後面,而我的後方車,有很多技術非常好的超過我後,再超前方那台車所以在7-11他轉進去,我也跟他轉進去,所以當然知道是誰呀....如果你要想成故事也沒關係,腦袋是你的,你要怎麼想都不干我的事我只是把我遇到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