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車主!!.撞倒懷孕婦人.竟肇事逃逸!!..

如果事主一直由他太太出面 你可以說感受不到誠意
希望你的太太和小baby沒事~~
這個人太過份了,會有報應的~~

BB3639 wrote:
事發地點:鳳山文化路...(恕刪)


祝福您的妻兒都平安健康

希望肇事逃逸者會得到極為嚴厲的報應
趕著去簽約是吧?
那就是在執行業務囉....
記得提醒檢察官, 要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 加重其刑....
ahua0422 wrote:
趕著去簽約是吧?
那就是在執行業務囉....
記得提醒檢察官, 要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 加重其刑.......(恕刪)


這人渣......馬上就要去監獄簽長約了....好自為之吧



請給他應有的制裁
還要老婆出面,拜託,像個男人好嗎
不告死你還真的對不起大家
刑法284: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個人痛恨肇事逃逸

這四輪仔事後酒測是陰性,不會怎樣的

法律講的是證據

等程序走完,好久以後了

沒在怕的

某中南部政客的Benz撞人肇逃,司機出來扛

有怎樣嗎?

在台灣是做姦犯科比誠實守法來得有尊嚴!





看了影片
想問一個法律問題

我看到被害者騎車是由機車道切到快接近汽車道中央
然後被後車追撞
(我是很好奇 怎麼本來在旁邊機車道騎的好好的 突然切進去汽車道 這樣真的很危險耶)

仔細看影片 那個地方的機車道線畫的很清楚 不是什麼很小條的路
所以應該沒有模糊地帶吧

所以我大膽的推論一下

肇事者應該是精神恍惚 或者是在講手機 之類的(這一定是過失了)
所以才沒注意到切進來的機車 才撞下去的
好死不死又是個孕婦

請問 肇事者可以主張這點來和被害的孕婦打官司嗎?

這個意外 被害孕婦是否穩贏呢?

因為之前看過一個案例 這種情況 是判決各付50%的責任

有法律達人要說說看嗎?

又是雙B車主肇事

真的太自私了

如果真的只是為了簽約

撞倒人了,置之不理

難道就可以不必下車查看~打電話叫救護車嗎??

為了賺錢~道德良心跑去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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