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今天我是原車位的車主 我會讓給原PO 並跟插隊車主說沒有要離開
畢竟我通常上車 就會馬上離開...要等我車位的人 幾乎不可能會因為要等我 而被插隊
(無論在哪等 我都會注意) 沒插隊者我直接開走 有插隊者我會看
有幾次例外 某次在台中 附近難停 我剛好要離開 有個小姐姐上前詢問
但我那次有老有小 上車慢...有特別跟小姐姐說 她也說沒關係 並把車往前一點在等(非並排)
途中發動車 開啟大燈後 就有車並排在等了...
我就直接跟對方說明 已有前車在等
對方也OK 就離開了...
要是我直接走 小姐姐大概要哭哭了....
禮貌還是要有 今天你不做 下次就可能換你遇到
第一種是, 因為你臨停在紅線上,所以你無權說別人插隊。
第二種是,因為你臨停太遠,對方可能不知道你在停等車位。
有關於第一種情況,臨停紅線與停等車位,這兩件事情是獨立事件。臨停紅線或是其他可能違規事項,這是我個人要擔負的罰則,如果被檢舉也是我自己要承擔的。但是這不能掩蓋我確實在這邊等車位的事實。如果無法把兩件事情獨立思考,那就陷入了典型”因果謬誤”。因為你停等在紅線上,所以你無權說別人插隊。因為誰被通緝,所以被誤認為是殺警疑犯也是活該… 諸如這樣就是因果謬誤。
而第二種情況,就要聽其言,觀其行。我之所以判斷對方是知道我在等車位,故意插空搶位,就是副駕駛座女生在對方車子尚未駛離,就已經下車, 並且小跑步到車位內。如果這是因為路旁有電箱,不好下車, 或是要幫忙看車後退, 他大可從容下車,也不應該是逕直往車位小跑步過去。當天, 我也直接跟駕駛說這樣狀況,他無言以對,然後甩門上車一直將車往後退。
如果, 你曾經在停車場等車位,那看到別人可能要駛離車位大概率也會在後方停等車位, 因為人的習慣是連續的。而停等車位,就會面臨到我的狀況,併排等擋住後車動線。 或是退到兩個車後的空位等(這就會有讓人趁隙的機會)。
感謝為我支持或是要我快快放下的朋友。
至於跟我持反面看法的朋友,我尊重你。我們就遙遠祝福各自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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