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々由宇 wrote:
套一句人家說的,車...(恕刪)
1.我聽到的說法是,超速是違規,會喪失路權。萬一有事故,是有責任的,責任大小是依狀況不同,而有所不同。
2.速限高低,合理不合理,每人認知不同,沒有人可以照顧所有人的感受,所以才有法規出現,加以限制。
3.現在的用路環境就像大大說的很不好,每個人認為的主因都不同,超速是其中一項。我也痛恨馬路三寶,只是馬路三寶層出不窮,舊的去了,新的又來。沒超速跟超速比遇到馬路三寶發生狀況,是否責任較輕,受損較小?
4.扭力,馬力,速度,這三者的關係,睿智如你,應該可以理解。50是你舉的例子,我亦沒有要車子以所謂的50極速時時刻刻行駛。
5.機車沒有物理限速,遇上違規的汽車,可以躲哪裡?來得及閃嗎?
6.請教一下,那一句話是抱持強制限速就天下太平的想法?
yangchargang wrote:
1.我聽到的說法是,超速是違規,會喪失路權。萬一有事故,是有責任的,責任大小是依狀況不同,而有所不同。
2.速限高低,合理不合理,每人認知不同,沒有人可以照顧所有人的感受,所以才有法規出現,加以限制。
3.現在的用路環境就像大大說的很不好,每個人認為的主因都不同,超速是其中一項。我也痛恨馬路三寶,只是馬路三寶層出不窮,舊的去了,新的又來。沒超速跟超速比遇到馬路三寶發生狀況,是否責任較輕,受損較小?
4.扭力,馬力,速度,這三者的關係,睿智如你,應該可以理解。50是你舉的例子,我亦沒有要車子以所謂的50極速時時刻刻行駛。
5.機車沒有物理限速,遇上違規的汽車,可以躲哪裡?來得及閃嗎?
6.請教一下,那一句話是抱持強制限速就天下太平的想法?
1.我沒否認超速是違規,但問題在於:當道路上的車流速度高於道路限速的時候,你要跟著車流速度走還是按照速限走然後等後車撞你?
回歸到先前的問題:如果要做物理速限,以台灣的玩法汽車跟機車限制絕對不會在同一標準上。理由不重複。
2.認同,略過
3.其實很多狀況低速反而危險,例如遇上突然橫向逼車你閃不了wwww低速卻被輾死的還少嗎wwww
4.你確實沒有明說要限速50,但你說的是以物理限制強迫車輛遵守速限,現在平面道路絕大多數不都設定為50?
5.同3,閃避不是單純讓你甩到讓對方看不見你車尾燈,往側邊也是一種閃。限速即是限馬力,對,有速度不見得能閃,但馬力不夠連閃的本錢都沒。
這就跟汽車鈑金容易把人壓死在裡面所以要把鈑金拆掉一樣啊www
6.你的議題不就在於限速能讓遇上狀況原本要死的人不用死嗎wwww但問題是很多情況機車是被肇事然後照死不誤
機車意外居高不下最根本原因在於機車一直被逼迫到危險地帶進行駕駛
例如路肩。例如水溝蓋。例如道路寬度根本不足一米的橋上/地下機車道。
又例如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只能冒險從右側超車的情況。
用句更簡單粗暴的講法:
台灣的過低速限跟車種分流本身就是過時世界數十年的制度
台灣的道路上車流幾乎往往是速限+10,很多時候不跟著車流"超速"反而是找死
被叭已經是日常司空見慣的小事,直接用車頭吃你車屁股豆腐的也屢見不鮮
每條道路的車流之所以會有那個速度往往有其原因,但這個講下去會跑題
"多餘的馬力"不見得要時時用上,每台車有各自的最佳扭力跟最佳馬力輸出,
而這些往往不是表現在極速跟尾速上
極速可以到200的休旅車,最順暢穩定的可能是60-80階段
尾速可以拉到120的小綿羊,也可能在超過60後車身就開始浮動了
那麼,當一台車"極速"只剛剛好等於平面道路最高速限的時候,他要慢到什麼程度才能穩定行駛?
你確定在製造階段就強制車輛只能以道路最高速限行駛真的能降低傷亡而不是反過來增加?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是來認真討論不是打嘴砲找樂子的錯覺?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