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車時我們都會看到公車靠站時機車從左方魚貫而過,可是當公車要切進車道時往往切不回來,這時公車司機往往"比快"的方式硬擠,常常導致車禍的發生.前面已有PO過一次三台公車切入車道的驚險鏡頭..對於公車的路權,美國有個規定就是不可以從公車左邊繞過然後右轉,而我有一個想法是是否可以規定只要公車打"左"方向燈要切迴車道時,有優先路權,其他機車汽車都不可以超車(快車道例外)?,而右轉燈就不需規定.純粹個人意見,如有PO錯版請告知,會即刻刪除,謝謝~
lfangyuvn wrote:坐公車時我們都會看到...(恕刪) 臺灣...............很多白目打雙黃燈.......讓大家以為故障或是前方不通過.....打雙黃燈都合法真是非常無言還有很多車廠都裝方向燈是紅色還可以賣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