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C2924 wrote:很少人騎腳踏車行車記...(恕刪) 當初發文求助看有沒有影像是擔心調解時各說各話,如果有也只希望這佐證備而不用,但對方的反應從來都沒讓我失望過,現在對方要求我們提出是她造成我太太及小孩受傷的證據對方除了要我們提出證據外,又再提到了名譽損害的事,讓我感覺對方要把風向帶往是我太太自摔,與她無關,若我們提告,她的律師朋友會用誣告反制,現在只希望人心並不是我想像的那麼險惡,一切都只是我想太多,調解順順利利對了!我們的要求一直都是醫療單據實支實付而已,沒有要求精神慰撫金感謝前輩寶貴的意見!
DAVIDC2924 wrote:這條路可以騎機車或汽...(恕刪) 好像汽車只限公務車通行,不過事發地點寬度不夠,公務車輛沒辦法通過我記得當時發生時,只有自行車經過,所以汽機車行車記錄器影像應該機會渺茫,還有一些步行的熱心民眾過來問需不需要幫忙,很感謝他們的熱心,也要跟住在事發地旁的大哥道謝,感謝你當日幫忙報地址讓救護車能很快找到我們以及拿小椅子讓我太太能坐著休息,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