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可能電費又要漲了 明年又要採浮動電價 當然已經簽約的不會漲價 由房東自行吸收但明年開始 分租套房及雅房的電費收費標準又該如何判定 才能訂造房東及房客的雙贏呢?漲價後 要續約時 又該如何制定合理的機制?希望各位房東及房客多加討論
Hi,因為一般租屋,認知是公用電費+水費是由房東(房租)吸收.所以若是您的太陽能熱水器是算在公電內,那就得在事先提,如以人頭計,一個月算300塊等接受就來,沒辦法接受就請不要租.不過最好的方法是在個人的房內安裝電熱水器,由房客自行負擔.把費用攤開來講,你要訂5塊/度也ok,(就說4.5塊是個人,0.5塊是公電),租約上事先講明就好.很多房客會以為這方法比較公平且合理,但其實.....呵...
既然你是出租套房,你就要認了,過一手人家有沒有賺你,沒賺你,就我而知算不錯了,房東繳多少就收多少,有錯嗎?不是說你用多少電就該繳多少,不然的話你去租整層一戶的,中間價差及配備自己去算,有本事就自己買一間就不用問東問西了.
其實 我想說的是電價計算請不要以2010前的電價做基準電價去年漲了不少了 將來還會漲房東電價若收4塊 真的是佛心來的若收5塊 尚屬合理<==可以去試算一下成本一般公共用電及水費由房東吸收<=這應該只是台面上的說法實際上 房東也是超收你電費來繳(自己在外唸書及工作時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