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
儘管很多廠商願意花錢在做所謂的售後服務部分,
但小弟個人認為,多數的消費者會認為天經地義,而且不應該轉嫁任何費用到消費者身上,
但我看到的是另一角度,售後服務人員的績效往往都看不出來,而他們的每各月的薪水?三節獎金?
升遷制度?再加上品牌公司所給的福利.....等等這些成本都是大多數的消費者不會看到不會瞭解的一
面,當然,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是,以最低的價格買到品質相同的產品,如果在不需要任何售後服務為條
件的話,當然可以和銷售人員爭取再降價的要求,然而,目前小弟所遇到很多的消費者,卻要包山包海包生子,賣電視要附帶設定DVD PLAYER(免費),連接視聽音響系統(免費),設定投影機參數(免費).....
或許,在一件案件裡面只花了20-30分鐘(免費),但以公司營運角度來看,這20-30分鐘卻仍然要付給工程人員相同的工資,一天的工時下來,或許已經足夠讓工程人員在去安裝設定1-2個單位的產品了。
當然,不可否認的,也有人會說,這種小錢也要賺,以後怎麼會有源源不斷的客源?台灣人買東西是"奇模子"的,只要爽貴到也無所謂,但這論點似乎跟目前多數消費者所追求的低價優先有所違背。
話題扯遠了,只是單純的有感而發,希望我們的消費意識可以在這追求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可以有同等的消費義務跟水準的成長。
否則只是徒徒增加了所得以及消費能力,卻沒有辦法連帶的一同成長人文素養。
文長,恕請見諒!
小惡魔市集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