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uDoKu wrote:猛一聽很合理...仔細想不是這樣相同的如果10F-4 急缺錢要賣 900 萬, 那價格不就往下掉買家也會說, 我可沒砍價, 用跟隔壁10F-4一樣只用買 900 萬有心人要拉, 買家可以列舉...隔壁的都沒漲, 你是漲個什麼勁.. 大哥~~您引言部分不是小弟的發言~~可否修改一下啊?!
道格吐司 wrote:那麼業者緊張甚麼? ...(恕刪) 台灣的政治人物沒這麼利害 可以想到一整組配套...可是很奇怪 我們想得到的 他們都想不到快選舉的時候 就會出現 選舉完後 常常不見我對他們曾經很期待過 但現在已經不再期待了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太快搞垮台灣...
urbaner wrote:實價登記和實價課稅本來就沒絕對的關係,許多國家採實價登記,在課稅時也不是以實價的100%為稅基,前陣子剛好做了幾個國家稅率及稅基的比較,提供給各位參考。 哇~~大大真是有研究! 蠻有參考價值的~~但不知大大有沒有做過台灣或大台北地區房地產市價跟公告現值約價差多少呢? 小弟印象中公告現值大約是市值的1/10吧!? 請指正喔~~
johnnyw0719 wrote:您不覺的房地產遺產稅也應用實價課稅來課徵才比較公平嗎?? 後代透過獲得房地遺產這樣不算另一種獲利嗎?? 您把問題複雜化了. 目前打房措施是以打擊不當炒作投機為主, 嚴格講起來, 遺產並不屬於炒作投機的獲利, 所以不應該混在一起談!
heliboy wrote:您把問題複雜化了. 目前打房措施是以打擊不當炒作投機為主, 嚴格講起來, 遺產並不屬於炒作投機的獲利, 所以不應該混在一起談! 這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問題~~更動了某一項課稅項目的課稅計算基準(房產實價課稅)~~很難不會影响別的課稅項目其計算基準不是嗎?? 不然不是失之公允? 再者稅制的計算應該不會複雜吧!? 複雜的是利益糾葛~~畢竟這牽動許多人的口袋深度阿~~
johnnyw0719 wrote:哇~~大大真是有研究...(恕刪)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網站資料顯示,100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比例,分別為86.70%及86.12%,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百分比
urbaner wrote: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網站資料顯示,100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比例,分別為86.70%及86.12%,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百分比 有房屋現值(房屋稅課徵的依據)跟市值的比較百分比嗎??
實價登記&實價課稅 +100怎麼把這棟樓移到小馬哥的臉書上阿,這樣對法案應該有幫助喔~還是想不通,"實價"有這麼難嗎, 不是說是民粹的時代,所以還是要讓這議題在媒體上曝光,然後很多老百姓callin支持, 不然錯失這機會可能又要等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