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0989 wrote:
樓主~等你擁有屋後,...(恕刪)
房子沒賣,只能算是權狀上的財富
為了沉重房貸只好犧牲生活品質跟家庭生活
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的
timosky wrote:
我現在三十歲 家庭收入八萬多
有兩個小孩 住在大安森林公園和永康街中間 月租兩萬二
現在租的公寓市價1500萬以上,等於租金報酬率不到2%
所以目前的計畫就是繼續租屋,把多餘的錢拿去買定存股或存外幣定存,至少也有4~5%的報酬率
住大安區雖然生活很方便,但去過很多生活環境好的國家後,對台北市的烏煙瘴氣實在很反感
不是很想把那麼多錢砸在這種地方
打算等到老了再拿錢去鄉下買房養老
歸屬感?我跟老婆都是喜歡四處旅遊的人,租屋剛好可以不用花大錢在裝潢,家俱上
寧願省下來每年出國旅遊去看看不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