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一個人到大陸打拼, 結婚(大陸人), 生子(回來台灣報戶口還要驗DNA)...........長輩還在台灣, 一年回來二三次
這幾年陸陸續續買了兩間房子(三峽).......Why???
1. 大陸已經有一間房子自住了, 大陸房子已經跟台灣差不多貴了
2. 藉口台灣買房繳房貸.......把一些資產慢慢移回台灣
至於大陸的小公司, 除了他一個台灣人, 其他都是女方親友一票人.....大家共同經營!!!
百年以後怎麼辦了? 其實他已經想過, 大陸方面, 應該是女方拿走....他也不遺憾, 畢竟大家也是有婚姻關係
至於台灣這些親兄弟 ...... 現在可以拿些回台灣的, 就多拿一些吧
ps: 除了買房......他也不知道還能怎麼把錢弄回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