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自用房利率為自用房利率外加5%、且貸款年限不能超過10年,不得不繳本金只繳利息
三、賣屋者若販售非登記為自用住宅之房屋、則政府按成交金額向賣方課現金稅50%
四、買屋者若購入後未登記為自用住宅者、則政府按成交金額向買方課現金稅50%
五、若購屋者未能提出財力證明、貸款非由直系或若干等親內繳納(非常近親方可贈屋)者,將該屋視為實際出資者的非自用房課稅、並加上罰款
只要非自用住宅的買賣都課稅,讓投資客在高點出貨被課稅、低點買入也被課稅、再加上嚴抓人頭戶,肯定超爽的
哈 上來打嘴砲請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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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高見,我的看法是更毒。
1.每人限購一間。第二間買屋時就繳稅金,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的評定價值的5。
不是賣了再繳錢,是先繳錢再過戶。不是交易市價,是公告價錢。
換句話說,把前兩年仞利潤全拿走,你作長才會賺,先抽頭再說。
2.持有時間內,一年1%,基本同一項。
就是有錢人稅,
房價必跌,大家不買,窮人就能買了.
不過,就算跌一半,還是一大堆人買不起,
所以,強迫都更造成新屋大量出現,
都更所產生的新建面績,多出之一半歸政府,別全給私人。政府有錢,可辦的事情就多了。
pdajason wrote:
漲價歸公!!...(恕刪)
+1
只有漲價歸公才能遏止炒作歪風
有人會質疑說這樣房價就完全不會漲
錯了,還是會漲,而且是合理的漲
以我的大樓房子來說
10年前買290萬
現在可以賣到280萬
也就是10來的居住成本只有10萬
有一定的保值性
如果是較精華的地段
房價還會漲超過原購買價格
物以稀為貴的道理
想住精華區就會願意用較高價格取得房子
因此房子還是會合理性的漲價
不會像現在新北市很多區域出現30、40萬/坪的不正常現象
賣出時
漲價金額扣除持有期間稅負之後剩餘款歸公
才能真正解決短期炒房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真的漲價歸公..如果漲價歸公..那漲不漲結果都沒變..
所以房價會變低.....(恕刪)
有差
房子除了買賣還可租賃
所以物以稀為貴的道理
好的地段自然房價會上揚
如再加上可以扣除持有期間的房屋相關稅負
帳價後形同持有房屋的成本變0
自然會有差
何況目前政策是只有2年
3年後就賺了
nomorerainyday wrote:
有所得以綜合所得稅課稅...(恕刪)
這樣是無法遏止短期炒作
我有個親戚專門找中古屋裝潢後出售
一年弄個2、3間賺個百來萬
百來萬頂多課13%的稅
差異其實不大
多找一個物件就可彌補稅負差額
現在房價這麼高
是因為被人層層推上去
南部本來5百萬就可買到透天
現在動砸要7、8百
原因在於有些人認為可以短期投資貨利
推波助瀾下
幾乎所有地區的房價都變得不合理
8百萬的透天
假設自備款2百
剩下6百萬貸款每月要還3萬餘
等於夫妻倆的薪水少了一份
轉買大樓?
問題不在民眾的理想太高
而是現實變得太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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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純討論
沒有批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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