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合法的
你不找出購買成本
國稅局也會幫你的

這是在夢境中發生的事


majusty66666 wrote:
在夢境中有內線消息...(恕刪)


核實課稅不是就已經知道買賣價格跟價差了嗎?
所以就算誠實用舊制核實課稅來報稅,還是有會被補稅的可能嗎?
因為我是直接打去國稅局,服務人員是說核實報稅就算是誠實報稅了,沒有補稅的問題
因為這價差包含土地跟房屋的獲利,直接用這價差課稅,土地就被重複課稅
所以還要乘以房屋/房屋+土地 公告現值的比例,才是房屋的財產所得
所以有人被實價只用價差課稅的嗎?還是國稅局說一套做一套呢?
在實價登錄前買的可用舊制申報。實價登錄後買的一定要核實申報。
請教各位大大,若是近30年前買的老屋
成交2000萬,也繳納了百萬元自用的增值稅
還需要報所得稅嗎?
如要報,那不是被剝兩層皮嗎?
謝謝
增值稅是繳賣地稅
報所得稅是繳賣屋稅

30年老房,房地比低,房屋稅金應該沒幾萬
那到底還要不要報所得稅啊!
房屋的評定現值只有28萬
要如何報啊?
在你的看法是這樣

在稅捐處的人員看法是

挖~~~你一棟房,賣了1500萬

這棟房當初入手一定很便宜

於是他會開始問東問西

因為他認為你當初進價大概會落在

600~800

也就是你的所得應該漏報了900~700萬

這樣的大戶怎能讓你跑掉呢

然後開始蒐集當初購買的資訊

若能證明你當初購入價格

那它就能合法要求你補稅

當然他沒有說你違法阿

但是有證據就要補稅

這就是我夢境中的情景阿


大老兒 wrote:
那到底還要不要報所...(恕刪)


老老實實拿出你的購屋資料

在老老實時拿出你的賣屋資料

他就會幫你算好啦

大老兒 wrote:
那到底還要不要報所...(恕刪)



http://www.dot.gov.tw/dot/ap/pda102/home.jsp?prg=news_view.jsp&pic=index_02_02.png&dataserno=201504010002

網頁的附件有103年各縣市區的評定%
如果你的買價已經很久不可考..就用房屋評定現值*各縣市區評定%=房屋交易所得

如果買賣價可能會被查出...就用核實報稅八

majusty66666 wrote:
在你的看法是這樣在...(恕刪)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4001300-260205

短報財產交易所得 補稅帶罰471萬

法院認為,按照財政部函釋,正確的推計課稅作法應該是,從房地賣出總額及買進總額的差額,再按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計算房屋的財產交易損益。本件爭訟仍可上訴。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