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474 wrote:cocopeanut wrote:民怨之首無能力解決,看來只有靠每人手中的一張選票讓執政黨在以後的選舉中繼續輸下去了...(恕刪)跟民意脫鉤太久,難怪今天又被3:0 KO!!好冷, ...(恕刪) 如果不解決高房價問題 ..下次還是一樣會被 KO ..
消費者要的不是個人的資料部分只要公開門牌地址及成交價格和成交的時間就好了,我認為這樣就夠了.其他的資料如銀行設定,屋主名字,建號,地號,持分面積,權力範圍,地政事務所花60元就可以拿到.早就公開了,隨便人就可以查的.扯到什麼個資保密,畫虎蘭也要打草稿吧.嚴格規範買賣合約要交一份PDF電子檔給政府存查,如果登錄不實就撤銷相關業者的執照,終身不得再考.另外再處罰偽報價格的1000倍.治亂世用重典~~~~~業者會反彈就是上下其手的模糊空間沒有,到時就不能賺多一點的差價了.而且消費者知道的資訊比他多的話,那他就演不成戲了.
88年間其實就已經進行交易價格透明化的法規修正了,行政院也將修正條文送立法院審查,在進行朝野協商時,當時擔任不動產仲介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某立委(有興趣的人自己去查查看是誰),發動了許多立委連署硬是把條文給退回來,藉此和大家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