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皮 wrote:原本可以賺100...現在只叫你賺80...20要繳給政府當稅金....你願意嗎??.....(恕刪) 我每年繳12%綜合所得稅,我也不願意,雖不願意,我還是繳了.政府扣你3000元所得稅,你可以反應到房客身上,甚至加倍反應,那是你的事,該繳稅還是得繳稅.
louissvs wrote:他建議政府應該從那些涉嫌逃漏租賃所得稅的房東下手! 房東省稅...不報房客省房租...不報房客去報了...下次續約房東就轉嫁給房客請提供一個可以確實查到的方法(不需要增加大量人力的情況下)國稅局會很感謝您~~~
非常多的屋主會講明說 我要實拿租金多少錢10%租賃所得稅+2%二代健保如果你要報稅 請自行在加上這12%的費用另外屋主不願意報稅的還有一個原因是奢侈稅只要有出租 即便是一天就不符合自用住宅必須持有兩年後才能出售
今天會有這種情形,就是因為政府執法不確實,沒報稅,也不一定會有事,所以當然就不報稅了。會報稅的,通常是因為房客是公司行號,或是特別奉公守法、擔心房客有問題的房東。如果政府規定租金沒報稅,抓到罰租金的10倍,那還敢不報稅的,絕對不到3%。但是房東也不是傻子,當然是直接將稅金加到租金當中,最後結論就是由全體租戶去負擔稅金。這時候相對弱勢的租戶就會抗議政府,說政府火上加油!死要錢...其實我相信政府也知道這些狀況,但是又不能說可以不要繳稅,所以就變成現在這樣慢慢抓,不一定會被抓到的狀況。以前去光華商場買東西的時候,或是現在很多網路購物,買賣雙方似乎都有默契,要開發票要另加5%稅金,(當然有些商家是誠實開發票的,給他一個讚)以我個人而言,如果我不需要發票報稅,我當然是不要加5%比較好。不要以為房東都不想繳稅,因為現在的狀況他們仍然算是逃稅,逃稅的風險是房東在承擔,只是被抓的機會不算高,改天政府用力查緝租金繳稅,每個房東都把稅金加到租金中,這樣房東就不用承擔逃稅的風險了。版大您自己再去想想這個現象,事情不是您想的這樣單純。
SuperL7 wrote:其實不用那麼認真看繳...(恕刪) 我100%認同您的說法。現在的狀況就是政府抽稅去浪費,花錢沒效率,亂花我家門口馬路常常刨掉重鋪就是案例,我不相信其他縣市刨掉的頻率會這樣高!我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感激政府,真的是浪費錢。
kojanghuang wrote:我每年繳12%綜合所...(恕刪) 我也是個租屋族但我讚成你的說法有人拿光華市場來當例子我想問~如果政府夠力 大家都乖乖繳了還需要考慮到底5%是要外加還是不用外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