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大戶 wrote:
也可以低價賣給親戚,作價啊!國家給你漏洞就是要你鑽。
別傻了 這間房還欠銀行 750萬
怎麼壓低價格賣
壓低價格要繳更多稅
賣1000萬 還銀行750萬 實拿250萬 法律上賺750萬 要繳262萬稅金 實際要掏腰包12萬
賣750萬 還銀行750萬 實拿0 法律上賺500萬 要掏腰包175萬
要賣更低 不可能 除非你先掏750萬給銀行再來賣
justaworld wrote:
剛剛看持有10年以上...(恕刪)
ysc_kyy wrote:
簡單來說,繼承物原有貸款不能當成本,這是兩稅合一立法時最大的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