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是一整排兩層樓的透天的最邊間..最近想再一樓靠側牆開一個窗戶想開一個離地150cm大小約寬95cmx高60cm的開口..便於通風和採光由於這個外牆厚度是八吋厚的承重外牆..想請教一下這樣開下去有沒關係?安全上是否會有問題 0.0?亦或者該如何作會比較好?因為常常有在附近看到邊間的房子有很多都有開窗的不知道他門的狀況又是如何?
deepcolor wrote:小弟家是一整排兩層...(恕刪) 2樓所言是正確的,糾正一下是1m.你那承重牆只要有開口就要建築師簽證,超過三倍牆厚或45公分則增加要結構技師簽證補強,然後由建築師檢討開窗1m法規(開窗部份沒1m距離就沒有合法的機會)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但通常建築師與結構技師鮮少接這類案子,台灣地震多那天房子倒了,簽證建築師與結構技師都要抓去關.看你找不找得到年輕剛開業的建築師與結構技師幫你簽證.
deepcolor wrote:小弟家是一整排兩層...由於這個外牆厚度是八吋厚的承重外牆..想請教一下這樣開下去有沒關係?(恕刪) 一整排兩層樓的透天的最邊間..的牆不一定八吋厚就是承重外牆有沒有柱子我老家是你2倍半厚都沒柱子那才是承重牆
cougar2015 wrote:一整排兩層樓的透天的...(恕刪) 是的 8吋的外牆 後來被我鑿開一處後發現他的上緣和旁邊 都有RC的 水泥礫石結構我想上緣和旁邊應該就是RC的梁柱結構系統所以這樣的話理論上只要不破壞到梁柱結構系統的話在外牆開個 寬95高60公分的窗戶理論上來說 應該是比較沒有安全上的問題吧?另外…他外牆做到8吋的用意是在哪裡
siras wrote:2樓所言是正確的,糾正一下是1m. 第 六 節 防火間隔第 110 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 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 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二、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在一.五公尺以上未達三公 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 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
Eigen wrote: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恕刪)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5條 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但外牆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那個"未達"就是呼應第45條的情況.
Eigen wrote:所以要距離 1.5米 ,這樣對吧?...(恕刪) 法規寫得很清楚怎麼會對呢?一小時防火時效的防火窗出現滿久了,很多廠商經TAF實驗室認證,然後也在內政部申請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若是你不相信也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