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鑒請修法,避免法務部長不發死刑核准令,傷害被害人家屬.

小弟假設一個問題,馬總統的二位千金,若有不測身亡時

犯行的罪人會不會被判死刑?

會不會執行死刑?

我們看下去......

自命清高不是高 人到老時都會死

善惡到頭終有報 司法正義當自強
貧窮不是世襲制 只因萬般不珍惜 貪官沒有現世報 斷子絕孫應後人
台中小康 wrote:
我將建議開放持有槍枝,至少我有自保之機會
...(恕刪)

贊成~
台灣的治安繼續惡化下去
開放持有槍枝只是早晚的事
可是...
要自己花錢買槍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
我還要繳稅給政府是不是有點可笑?

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你是否已經找到你想要的,或是,你和我一樣的迷惘...
沒有看過那些無辜的人受罪的人,沒感受過的,真的無法體會被誤判的感覺,

如果今天是各位贊成執行死刑的大大們,今天假設是自己遇到被誤判的情形,

去又馬上要執行死刑,那各位大大會有何種感受??
這裡的重點不在誤判

而是已經判決確定

該處理就處理掉

不要拖拖拉拉的




若對判決不服

或有爭點疑慮時

可再提上訴

並非不能提出
人權團體之所以讓大家覺得
只會維護加害人的人權
而完全無視被害人的人權

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司法系統是不受信賴與尊敬的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想必大家都朗朗上口

更不用提近幾年來的權貴犯罪
幾乎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強化大家對司法體系的惡劣認知

整個司法相關從業人員才是問題的核心
不少相關人員以司法換取他們私人想要的東西

為此
我們付出了包含犧牲一般無辜受害人的人權為代價

主政者如果沒有決心
以鐵跟血整頓司法人員
這種現況只會更加向下沉淪

不過想到會面臨整個系統的反撲
古往今來有幾個人可以做得到呢
支持+1
反對死刑 , 強調人權 ; 又剛好可以讀一點日本話的人 ; 可以看看以下這個連結 。

櫻花開的時候 , 就讓我想起我的家人 。

part 1 光市母女殺害事件遺族追蹤

part 2

part 3

其中那個丈夫 【父親】所說得一段話 :
他們禁止我帶我妻女的遺照進入法庭 ; 原因是怕我的照片會影響凶手的心情 ,
導致凶手胡言亂語 ; 阻礙判決程序 。
今天我的照片是凶手親手殺害的兩個人 , 他們卻考慮凶手的心情 ?
而我是妻女都被凶手殘忍殺害的被害者 ,
今天要在法庭上看著那個殺害我妻女的凶手 ; 我的心情誰來考慮 ?

再看看凶手父親不服兒子被判處死刑時說出來的話 :

點我

當初這個為了要幫凶手脫罪的律師天團 【均是人權團體】有二十人 ;
都是自願替加害者辯護的 , 希望凶手能被更生 。
而他們為凶手脫罪的理由更是鬼扯到不行 ,
姦屍是為了讓精子流入死者體內 , 讓死者可以復活 。 殺害嬰兒是因為希望嬰兒不要哭鬧
而用繩索打個蝴蝶結罷了 , 會去騷擾被害者 ;
是因為強烈的需要母愛 , 太過用力的抱著死者 ; 不小心把她抱死了 。

那位福田孝行 , 在審訊時還說 :

會把她們的屍體放進壁櫥裡 , 是因為相信有小叮噹的存在 , 小叮噹有異次元 【時光機嗎 ?】
所以覺得也許小叮噹能救活她們母女 。 凶手是十八歲的大男人了 。

在您們為人權發聲時 ,
請先站在父親的角度 、 母親的角度 、 丈夫的角度 、 妻子的角度 、 兒子的角度 、 女兒的角度 。
不要假裝自己踩在幻想裡的烏托邦土地 , 還是桃花源 ? 然後以為自己是神 ; 用愛可以感化所有人 。

人權人權 , 被害者是人 ; 被害者家屬也是人 ;
無辜的普羅大眾都是人 ; 我們會害怕 、 會傷心 、 會憤怒 、 會恨 。
如果我們的家人被奪去性命 ;
你們還要我們放下過去敞開胸懷接受那位凶手 , 那你們就太瞧的起人類了 !
既然是講人權 , 就要把人的情緒跟劣根性通通正視 ,
有的人就是那麼壞 ; 有的人就是那麼惡劣 ; 有了那種人 ,
他身邊的其他普通人就會很難受 , 甚至有生命的威脅性 。
生命本會消逝 ; 但世界沒有給予加害人更生機會的義務 。

不要再拿冤獄來比較 , 科技不停的發達 ;
犯罪科學鑑識也不斷的在進步 , 為的就是減少這類的事情不斷的發生 。
但是對被害人家屬的機制卻沒有進步過 , 反而不停的走退路 。 這樣公平嗎 ?
我不否認冤獄的可能性 ; 但那是多數還是少數 ? 真正被抓到的 ,
且會被判死刑的惡人應該大多數都有犯下罪行 。
那為什麼要為了少數的個案來讓這些多數的無辜被害者家屬來承擔 ?

不要跟我說冤獄的有名案例 , 以父之名我國中就去電影院看過了 ;
我還有收藏 , 被冤枉的恨我也很能體會 。
所以你們人權團體該努力的是把被冤獄的事件減少 , 而不是把該被執行死刑的人減少 。
不然 , 人權團體何不把希特勒或任何一個引發世界戰爭的人來個世紀大公審 ?
還他個清白 ? 也許有機會 ,
希特勒也會被感化 , 有機會的話 ;
或許他也會變成一個親民慈祥愛生命的好老人 。 把他的世紀汙名除掉 ?

您們也許會說 : 喔 ! 這好像會有所抵觸 , 他殺了那麼多人 ; 有違人權 。

對我來說 , 惡意殺死一個人跟殺死一萬個人 ;
他們都該被處死刑 。 原因跟您們不敢替希特勒除罪的原因一樣 !
他殺了人 ; 這就有違人權 , 他阻礙了一個正常人繼續生存的權力 ,
不剝奪他的人權 ? 誰來還那個已被抹殺的生命 ?
我不需要等待他的更生 , 那種人不值得我去注意 ;
但是要是他被給予更生的機會 ; 那我注意的原因只有基於恐懼 。

人權團體們 , 這個世界一直就是這樣 ; 人類也是這樣 , 有善有惡 , 有正有邪 。
烏托邦是個幻想 ; Paradise is lost 。
請不要把自身的幻想觸角伸入到真實的世界裡 。 謝謝 。

不只不要廢除死刑 , 並請台灣法務部簽署執行死刑 。





青少年保護法.是不是該修訂下降到保護12歲以下小孩就好.

當今國中生一個比一個兇狠.黑道又愛找這些人頂罪.

黑道應該不會想吸收連國字注音都寫不好的小學生吧!

這真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啊..

不過如果是我是當事人的話,如果我沒辦法心胸廣大到原諒那個被告的話,

我也不希望有死刑吔..

我會等到他出來後再親手幹掉他..畢竟要靠現在的司法實在太難給人大快人心的感覺了..
對我來說 , 惡意殺死一個人跟殺死一萬個人 ;
他們都該被處死刑->這句話,
我聽的加強版是:
殺死一個人是兇手,
殺死一萬個人是惡魔,
殺死一百萬個人是英雄。
所以我想有惡魔在台灣,
也很難死吧!

如果判死刑是神的工作,
那法官不是國家考試上去的嗎?
我從沒看有人被逼去當法官,
即然選了當法官不要把工作推給神,
不然就不要做了,
省點我繳的稅金。

我比較傾向仔細求證再判死刑,
但有一些案件的法庭對答,
我覺得OOXX,
無需浪費稅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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