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每次一樣的話題為啥...(恕刪) 呵呵! 大大死刑犯其實就是被害者家屬自己 原諒了死刑犯也等於是放過自己饒恕自己死刑的執行 對被害者來講 與其說是社會正義 不如說是一種快感死刑犯一處死 被害者可能會有某種程度上的快感或滿足 之後呢?夜深人靜時 被害者回想起那歷歷在目的畫面 他無法原諒的還是自己死刑犯殺人時散撥著恐懼或是恨意 他可能以此為滿足但是當死囚中在瀰漫的恐懼的同時 被害者 社會上某些卻以此為滿足實際上行為卻跟犯罪者是一樣的一句"等你也體驗過被害家屬的滋味再來說話"等於是免死金牌其它不符合觀點者 皆都不具同理心 不符合社會人合 皆該淘汰
Qsmall wrote:一個人的怨恨大到這種地步,說實在話有點誇張、恐佈...(恕刪) 針沒有刺到肉.你永遠不知道那種痛換個角度想如此今天你是白小姐你的小孩被綁架殺害你會完全沒有怨恨嗎?死刑犯的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被害者家屬的人權又在何處某些人有沒有想過當你在大喊給死刑犯一個機會的時候請問有誰給那些無辜的被害者機會過?
想要廢除死刑,應該循正常管道.例如成立癈死黨,參加立委選舉,之後修法,最後再來治國........而不是動不動告洋狀.德國了不起?很厲害嗎?根本沒把台灣放在眼裡.德國與台灣並沒有邦交,永遠也不會有,只想賺台灣錢.也沒見過該國在國際為台灣發過聲....執行死刑只是依法行政,如果反對死刑有本事請修法...白冰冰是受害者,說她怨念很深,那太沉重了.將心比心啊~
大砲台 wrote:死刑犯其實就是被害者家屬自己 原諒了死刑犯也等於是放過自己饒恕自己...(恕刪) 按照你的邏輯只要原諒死刑犯那些被害者家屬就不會再去想起那些慘忍的畫面?社會上會有那麼大的反廢死聲浪.請問是為什麼?難道這些反廢死的人也都該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