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都已經是瘋了,你還要跟他講道理,不傷害到他嗎??
防身術也只是在於本身無任何自衛武器時使用...
都給你配槍了,你還在那邊用手跟他打,要是槍被搶了哩!?
對方難道會把槍一丟,很帥氣的用手腳相博嗎!? (以為在拍電影喔)
而且那些家屬才該死吧,把一顆炸彈丟著就不管...
不是說家境富裕? 何不送往良好醫療機構? 放任在市區製造恐慌?
這件事一定要全力支持警方!!!!
哪個民代敢出來說嘴的,就讓他們看看選票的力量!!
PS:我記得那些在表演博擊or防身術的,應該都是什麼霹靂小組..(應該沒記錯吧)
這種基層員警也是需要表演這種嗎?!
而且他們每天的業務量,你會覺得他們有時間在警局內練習防身術嗎!!?
adcgvef wrote:
子彈是要一發一發確實擊中 而不是受到驚嚇就胡亂開槍好嗎?...(恕刪)
你知道為什麼會有 .45 這種口徑超大的手槍出現嗎? 又重子彈又少. 因為當初美軍發現一般 .38 手槍子彈太輕, 打中人之後若非擊中要害仍有能力繼續衝, 根本擋不住被菲律賓土著的衝鋒, 被砍死了太多人, 所以才發明了 .45 這種超級大的口徑, 子彈才有足夠的動量擊倒敵人.
很抱歉, 台灣的警方配的不是 .45, 而是跟當初美軍在菲律賓被土著砍好玩的 .38, 你不多開幾槍到時候死的就是你自己.
我相信, 台灣的警察作戰能力應該比不上 1900 年的美軍, 台灣的西瓜刀應該比一百年前菲律賓土著的武器要來的銳利, 現代台灣人體格應該也比百年前的菲律賓土著來的壯碩, .38 在美軍手中都擋不住菲律賓土著, 你希望一個警察用一顆 .38 子彈就穩穩的解決這件事?
PS 精神病患很多都力大無窮而且不怕痛, 可以說是神功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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