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經驗,只要你下次去美國時乖一點,不要讓自己再被pull over一次或犯什麼事讓警察有機會查你的身分資料,這種所謂的Out-standing Warrant通常是無所謂的,沒什麼好擔心....我的什麼經驗?啊就我現在每次去美國也都很守法就是了....
應該是出庭通知吧, 經驗分享我之前也是超速被攔過, 那邊不像台灣一樣是寄罰單來然後你去郵局繳錢. 警察也不會知道罰金是多少通常是寄出庭通知, 你要出庭認罪,然後看法官判多少錢.(當然要裝的很有悔意), 當然你也可以抗辯, 然後和警察對質我當初就是寫一封信到法院, 承認我有超速然後因為居住地離開法庭地點太遠不克出庭, 希望透過郵件辦理.後來法院就寄來罰金金額, 我就去買匯票寄去法院結案
無情的雨 wrote:是的..大家沒看錯....(恕刪) 可能是超太多了, 得上法庭由法官來裁定罰多少.....以前有同事開了 一台Mercede s500超速被罰, 他認為法官看他開好車多罰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