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楊梅市大成路收費停車格身心障礙者停車驚人真相??身心障礙者請一定要看避免權利被抹滅



開單人員 依法行政也沒錯呀..

颳風下雨大太陽都在路上繞 蠻辛苦的也是混口飯吃

桃園縣政府怎麼規定他就怎麼做..

你應該找吳志揚 或是 卓伯源反應吧

pikapika0913 wrote:
開單人員 依法行政也...(恕刪)

我自己也是 受薪族 也知道賺錢不容易 但是您知道嗎 每次如果開單的人剛好過來 我拿著四證在那邊等
結果他也不過來看看 從車牌後面就開始打單子.然後單開了根據背後的說明市可以找路邊的停車員消單.結果呢 他才管你勒 請你要去停管處消單.
我國給障者停車優惠 不是說還要他們拿著這個單子去停管處消單.如果比較老實的身障者看到被開 大多會
摸摸鼻子去繳吧.
這次我會說出是因為 太扯了 我們彰化縣的就是沒有雷射標籤阿 我確定桃園的有.難道我要去桃園請他們幫我貼個標籤喔 我戶籍又不在桃園.
我本身也要繳稅 所以千萬別說 這是稅收的一種別太在意.
CEFIRO1111 wrote:
我自己也是 受薪族 ...(恕刪)


大大別生氣了,根本問題很明顯是"各縣市的規定與作法不一",而非"開單員刁難"這個層面
若大大提出問題是希望能夠改進這樣的情況
應該是要求中央統一制定,或各縣市統一作法而非責難開單員,
有道是入境隨俗,彰化縣與桃園縣作法顯然不一,
然楊梅的開單員也是依據桃園縣的規定依法行政,其實也沒錯,
既然您來到桃園縣,在規定尚未修改前也只能依照桃園縣的規定去配合,是吧~

7940147 wrote:
大大別生氣了,根本問...(恕刪)

老實說 我沒有為難開單的 我只是告訴他 我有四證 更何況他跟我說 可以拿去停管處消單.
這時我的疑問來了 現今的地球不是一直在提倡環保嗎 何必多開我這張單 .我還要拿去停管處 浪費彼此時間 也浪費在停管處工作的人不是嗎 何必造成彼此麻煩呢??????
桃園縣 並沒有特別規定說一定要雷射標籤 按照停車法 也沒寫 既然我去能消單 那何必在開單勒?????????我認為這是一種人的心態 以前我被開也是鼻子摸摸去消單 後來我發現不對阿 我應該有優惠 怎麼每次都給我開阿.之後 我每次去那邊 也每次都被開 然後我又每次的拿去消單??????這是遊戲嗎????
還是障著大多數人都會去繳費的心態阿 避免麻煩在跑去停管處???????
我是個月收入2萬多的人 所以我知道那種開單人的辛苦拉 不過他既然有看到我有四證 那何必開 想想這個邏輯 根本就是怪.

7940147 wrote:
大大別生氣了,根本問...(恕刪)

呵呵 老實說 我沒有為難開單的 我只是告訴他 我有四證 更何況他跟我說 可以拿去停管處消單.
這時我的疑問來了 現今的地球不是一直在提倡環保嗎 何必多開我這張單 .我還要拿去停管處 浪費彼此時間 也浪費在停管處工作的人不是嗎 何必造成彼此麻煩呢??????
桃園縣 並沒有特別規定說一定要雷射標籤 按照停車法 也沒寫 既然我去能消單 那何必在開單勒?????????我認為這是一種人的心態 以前我被開也是鼻子摸摸去消單 後來我發現不對阿 我應該有優惠 怎麼每次都給我開阿.之後 我每次去那邊 也每次都被開 然後我又每次的拿去消單??????這是遊戲嗎????
還是障著大多數人都會去繳費的心態阿 避免麻煩在跑去停管處???????
我是個月收入2萬多的人 所以我知道那種開單人的辛苦拉 不過他既然有看到我有四證 那何必開 想想這個邏輯 根本就是怪.

跟您報告一下我曾經 只放專用證被開單 他們說我缺少其他三證所以要開.
第二次 我把所以有證件影印放在前檔依舊被開????他們說 要正本.
第三次 這次我又學乖了 把所有的證件正本放在前檔 依舊被開???後來我自己想了想是不是他們怕我不是本人 所以要想有這樣的優惠.於是....
第四次 我備齊所有證件再那邊等一下然後開單的人過來了 我相當的高興喔 想說這次沒問題了 這時開單的人又說了 我還是要開.......因為 桃園政府規定要有雷射標籤......我無言了
第五次 如果我要這樣的優惠 是不是要把戶籍遷到桃園 然後去辦一張有雷射標籤的專用證阿....哈哈哈哈 我自己都狂笑了...........無言
這兩天連續看了幾篇討論塑化劑賴家小開的PO文

都在PO出不久之後被01管理員回收或是設為唯讀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178065&p=7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2180072&p=1

請問01賴家是有入股嗎?還是賴家小開也是01網友故意搞成政治文讓該篇文章回收?

本人干冒大不諱再提起本主題

但是請大家痛批賴小開時不要牽扯政治

以期讓有心人無法將真相掩埋

謝謝!

=====================5/30 18:27 update==============

好你個01管理員,把我停權了

停到2038年


要說賴家沒捐錢給01我倒是開始不相信了


說說看停我權的理由吧?!

======================5/31 17:36 update===========

使用分身所以停權喔...這理由不錯

若不是踩到 M01的痛腳,會這麼認真查IP嗎? 尤其是我另個分身已經很久不用了

M01到底收了賴家什麼好處??!!


大雨一直下 wrote:
就去停管處銷單有這麼...(恕刪)

是沒這麼難拉 只不過這是權利 我本人儘該給國家的義務 那國家給我的權利 我應該也要享有 這是相對的吧
是沒多少錢拉不過對我來說這是一種剝奪 如果沒有要優惠就都不要阿 我常常去其他縣市 雖然規定大多不同 但是只要我本人在那邊他們會過來看看我的證件 然後會開一張不用繳費 或者優惠幾小時的單子給我..
就只有楊梅大成路的停車格 讓我覺得有點........
對了 我大多停個一個多小時就會離開拉 所以並沒有 停駐很久.
記得如果是路邊的身障專用格.應該沒有車格號碼,收費員該如何開單
我住桃園市中正路這邊,專用格都沒有車格號碼,我也停過(我有証)也從未被開單
一般格(有車格號碼)收費員當然會開,因為他們應該是算業績的吧
另外有網友提到車証與人的問題,身障停車證都標有車號,所以通常是認車不認人
CEFIRO1111 wrote:
呵呵 老實說 我沒有...(恕刪)


那不然請問你的訴求到底是什麼?
你一開始的文中明明就提到開單員跟你說桃園縣府的規定是必須有雷射標籤,否則就要開單,
如果你覺得開單員依規定、依法行政有錯,那就去申訴開單員
如果你覺得桃園縣府對於種種規定(要四證、要正本、要雷標、甚至可能要使你遷戶籍辦桃縣停車證)很機車,那就去申訴桃園縣府
如果你因為開單員仍執意要開,卻又要使你多跑一趟停管處且又可以銷單,明顯同單位作法前後不一,那就去申訴開單員讓他再接受教育
如果你覺得同樣一張停車證卻又要分彰縣、桃縣,要雷標不雷標,那就去申訴中央政府
說到後來變成多開單浪費紙張,這應該不是你本文的原意吧
(如果你覺得開單員開單要花紙張,那就去申訴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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