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孜 wrote:酒駕者,財產充公檢舉...(恕刪) 我也是很支持提高酒駕刑責...但是你這提議 說真的爛透了....(可以經過大腦想一想嗎?)酒駕很令人厭惡是真的有錢人會喝酒難道窮人就不喝酒的嗎?真有這條法律 根本是變相鼓勵一些社會底層的人去喝酒罰錢?不怕 我沒錢財產充公?不怕 負債一堆 財產沒有(那可以負債也充公嗎?)最多就去坐牢...(還有免錢飯可以吃勒)
第一次酒駕過標罰錢,第二次酒駕過標採鞭刑一下,不關不罰錢,第三次酒駕過標累加一下,第四次以此類推,避免爭議,鞭刑官由新加坡或馬來西亞聘任.酒駕致死唯一死刑,遇關說者,查證屬實則關說者採連坐法鞭刑或死刑,配套措施:酒駕車輛沒入,酒品增課5%致死補償金,避免酒駕者脫產不賠.我不信這樣還有人要酒駕?
天生白木命 wrote:酒駕者,財產充公.那遇到.沒錢的.那他不就無敵...(恕刪) 沒辦法了看樣子只好 財產充公 跟 鞭刑 一起來樓主其實太理想化了脫產是台灣人的全民運動,更別提很多都是不見稅的黑收入雙管齊下方為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