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疏忽致溺斃 三救難員緩刑5/21更新


au04 wrote:
就是說,如果你不能把救難該做的事做齊,你就不該佔一個缺

你就不要去,不就可以讓多一個可以把事做齊的人去救人

重點是有沒有把該做的事都做到,而非心態上的盡力或不盡力

可是如果已經沒有其他人可以替換了?
判決書裡面有寫到
這三位救難員已經是在這場水災第四度出勤救援了

如果救難員夠多
相信他們不用出動那麼多次

話說無給職的民間救難協會
真的是靠熱心來著
而且這幾位不是這次事件去救災而已
就算被告了
他們還是熱心的參與救災

如果現實狀況真的是那麼多能力不夠的民間救難隊員占著茅坑不拉屎
那不知道有能力又有熱忱的民間救難隊員哪裡找?
真的是被害妄想了,人家可憐死者給家屬慰問金,被說是有企圖試圖掩蓋真相,人家捨命去救人,三個人也都差點死掉,還要被告成過失殺人的兇手

失去家人很可憐,但一件很可憐不幸的事,被自己搞到很丟人、眾人憤怒不想給予同情,這是何苦?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那些義消 試不是依照災難防救法徵用的

不然最少要是行政助手

不然國賠沒望阿 這些都是反射利益 沒有期待可能

老實說市政府是有道德責任的


希望老天能逞罰那些忘恩負義的黑心人~
提告的好像是死者的兒子...
連上電視要錢都得戴帽子掛墨鏡加口罩...
如果不是見不得人的事為什麼不敢見人?
現在的台灣人心態是只要家裡有跟意外扯上邊的都要國賠就是了
義消冒命去救人~家屬不感激就算了還要告人?..
替那三位義消抱不平...希望法官的法眼張開些..
應該判那些動不動愛亂告的人那種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人 拘役並不得易科罰金

還有以前的玻璃娃娃也是阿

那些人不只應該吃上誣告,還得去真正坐牢才行!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這些教訓告訴我們 有事遠遠看就好 千萬別亂插手 否則惹禍上身

這年頭 明哲保身

cs010037 wrote:
現在臉書有連署一個活...(恕刪)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今天原本要參加緊急救援隊的上課(不算訓練)
在還沒簽名前我問了消防局的人(他的紅衣上有位階,所以應該是消防局的人)
我:「義消這件案子公單位有沒有要協助三位義消」
該人員:「應該會給予協助,而且看是什麼協助」
該人員:「但是不用管這件事」
該人員:「我們的性質不是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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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問錯人了,他無法代表消防單位
但我的心中一團熊熊的怒火就起來了
假設我們社區真的有難而需要動員
機具的操作或是人員的救護,急難救助隊若是沒有按sop執行而導致人員傷亡
而告訴如果成立的話,不就要由緊急救難隊來擔
我的年紀應該是社區救難隊中排前幾年輕的(剩下的都超選50歲)
我沒有把握在緊急時刻真的操作ok,不管是不是使用機具或是真的要對人急救
我們緊急救難隊有上課的內容就一些人員急救與機具操作
所以總是有可能會用到,若是我們不用動手,這樣上課也是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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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新的局長上任,下午一定要去聽他講話
說穿了,我付錢給他做局長(人民公僕)我為什麼要去聽,再者總統就職演說我都沒去了…(了解吧)
我再也不參加社區救難隊可以吧~真是一肚子火
難得的早晨~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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