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is* wrote:上個月~我也請這家代...(恕刪) 上個月~我也請這家代購公司幫忙代購...目前的進度是~~東西說上禮拜會由報關行寄出..但~至今仍未收到包裹...結果~~我看到了01..大家的討論後~我的心臟都快從嘴巴跳出來了...打算這星期五前若還不能收到貨~我也要去報案了...請問若事情到最後需要去警局報案的話,我該怎麼跟警察說呢?我不在北部,直接在我這裡的警局報案比較好?還是到該代購公司的轄區警局報案比較好?先謝謝大家了!護貝一下....不用怕~若一直沒收到貨~(要先取得對方承諾的出貨日期並錄音存證...)您可以先跟老闆說再不退款就要報案~向您居住轄區的派出所報案即可~相信錢很快就會回來的....加油~!!
*Doris* wrote:現在真的是越想越擔心啊~~看這位代購仁兄下午會不會回覆我貨品的"最新"近況了...由報關行寄出後...後續發展是?!(...= =) 參考前面的流程, 後面應該會說貨運司機不知道把東西送到那兒去了.不過不用擔心, 最後還是可以拿到錢的.他們的流程最近看來已經有很大的改進, 中間那一大段常常被省略, 後續幾個案例都是到這兒發文後隔一兩天就拿回退款.
orion9981 wrote:阿~!?是唷~好...(恕刪) 看樣子~~我一定很中意您所以~~~請再借我引言~~~~哈哈哈哈其實~~我都已經忘記我這邊有打新回覆最近工作忙~~真的都忘了直到剛才一回到家~因為我都一定會晃相機及手機討論區塊才看見有封訊息是日必購幾天沒晃來這邊~又變更精彩了該訊息的內容是回應我~文章所提及的另一邊網站留言已經被刪的原因是他們委託的律師另外提起誹謗訴訟~開庭時有要求檢察官調查我要開始戳了......以下是給日必購的首先我很佩服您所委託的律師~不幫您打詐欺訴訟而是誹謗(我不知道講了多少遍)再來~~誹謗罪的前提~您律師真的該做"功課"了因為誹謗必須完全是"莫須有"只要有"一點點屬實"則完全不能成立像是~那些留言有提到"您收錢不訂貨"就算您收了十件訂單~只要有"一件"沒訂貨"就完全不構成誹謗"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您必須現在卡的官司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才可以提告那些留言者再來看那邊那麼精彩的洗版及留言說真的~~您與那些留言者根本是算互相您要告~他們也都可以告您所以"公然侮辱罪"部分~~不好意思~留言者成立罪責~您也成立最後我想給那些"喜歡拍拍袖子"拿到錢就走人的網友們請將心比心如果今天您受害~卻是因為之前的受害者拍拍屁股走人~才害您成為受害者~請問您作何感想??還有~~不要以為拍拍袖子走人就沒事我之前文章說了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最愛傳這種拍拍袖子走人的"受害者"為何~~因為那更能代表"被告"犯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