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Doris* wrote:
上個月~我也請這家代...(恕刪)


店家已幫忙解決問題~
也謝謝各位的建議~~
*Doris* wrote:
現在真的是越想越擔心...(恕刪)


店家已溝通解決問題了~

也謝謝各位的建議~~感恩~

v3su wrote:
我再借用一下你的引言...(恕刪)


阿~!?是唷~好久沒去那裡了~

可能~大家都累了吧~!!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Doris* wrote:
上個月~我也請這家代...(恕刪)


上個月~我也請這家代購公司幫忙代購...

目前的進度是~~東西說上禮拜會由報關行寄出..

但~至今仍未收到包裹...

結果~~我看到了01..大家的討論後~

我的心臟都快從嘴巴跳出來了...

打算這星期五前若還不能收到貨~我也要去報案了...

請問若事情到最後需要去警局報案的話,我該怎麼跟警察說呢?

我不在北部,直接在我這裡的警局報案比較好?

還是到該代購公司的轄區警局報案比較好?

先謝謝大家了!



護貝一下....



不用怕~

若一直沒收到貨~(要先取得對方承諾的出貨日期並錄音存證...)

您可以先跟老闆說再不退款就要報案~

向您居住轄區的派出所報案即可~

相信錢很快就會回來的....

加油~!!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Doris* wrote:
現在真的是越想越擔心啊~~

看這位代購仁兄下午會不會回覆我貨品的"最新"近況了...

由報關行寄出後...後續發展是?!(...= =)

參考前面的流程, 後面應該會說貨運司機不知道把東西送到那兒去了.
不過不用擔心, 最後還是可以拿到錢的.

他們的流程最近看來已經有很大的改進, 中間那一大段常常被省略, 後續幾個案例都是到這兒發文後隔一兩天就拿回退款.

dawei0935 wrote:
msn + e-ma...(恕刪)


PO出來沒關係~不過要小心不要人身攻擊~!!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dawei0935 wrote:
我想請教你們在討論的...(恕刪)


同一個~

沒錯~!!

請PO出您的遭遇吧~!!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dawei0935 wrote:
貼了一段錄音.在上面...(恕刪)



不過以最近的案例~通常這邊發完文~

過幾天就可以退款了......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orion9981 wrote:
阿~!?是唷~好...(恕刪)


看樣子~~我一定很中意您
所以~~~請再借我引言~~~~哈哈哈哈


其實~~我都已經忘記我這邊有打新回覆
最近工作忙~~真的都忘了


直到剛才一回到家~因為我都一定會晃相機及手機討論區塊
才看見有封訊息
是日必購

幾天沒晃來這邊~又變更精彩了

該訊息的內容是回應我~文章所提及的另一邊網站留言已經被刪的原因是
他們委託的律師另外提起誹謗訴訟~開庭時有要求檢察官調查


我要開始戳了......
以下是給日必購的

首先
我很佩服您所委託的律師~不幫您打詐欺訴訟而是誹謗
(我不知道講了多少遍)

再來~~誹謗罪的前提~您律師真的該做"功課"了
因為誹謗必須完全是"莫須有"
只要有"一點點屬實"則完全不能成立
像是~那些留言有提到"您收錢不訂貨"
就算您收了十件訂單~只要有"一件"沒訂貨
"就完全不構成誹謗"
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您必須現在卡的官司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才可以提告那些留言者

再來
看那邊那麼精彩的洗版及留言
說真的~~您與那些留言者根本是算互相
您要告~他們也都可以告您
所以"公然侮辱罪"部分~~不好意思~留言者成立罪責~您也成立


最後
我想給那些"喜歡拍拍袖子"拿到錢就走人的網友們
請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您受害~卻是因為之前的受害者拍拍屁股走人~才害您成為受害者~請問您作何感想??
還有~~不要以為拍拍袖子走人就沒事
我之前文章說了
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最愛傳這種拍拍袖子走人的"受害者"
為何~~因為那更能代表"被告"犯罪證據
dawei0935 wrote:
我想請教你們...(恕刪)

恭喜提早脫離苦海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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