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yf1tbmob wrote:如果可以投票我會投給賈靜雯一票監護權給賈靜雯...(恕刪) 現在的鄉民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民主自由不是這樣搞的,別人的家務事,還想用投票解決,這個想法和陶子想利用群眾影響法官的判決如出一轍.仗著自己是媒體人就可以使用群眾暴力了嗎?mlyf1tbmob wrote:這篇是很值得省思的議題法宫的決定女的要去赴美照顧怎麼不男的赴台照顧...(恕刪) 那交給國家扶養不是更好......
mlyf1tbmob wrote:新聞:賈靜雯爭梧桐妹...(恕刪) 我想問如果梧桐妹去美國受孫家照顧不就違反美國法律因為美國是判賈靜雯贏但是台灣法官判主要監護權在孫家,那孫家只能在美國以外的國家有主要監護權能這樣說嗎?賈靜雯可以到美國告孫家嗎?讓孫家無法將梧桐妹帶到美國?這樣梧桐妹就能留在台灣了除非孫家將梧桐妹帶離非美國以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