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未預告離職,公司可以扣薪嗎?[已了解]


bakafish wrote:
所謂離職預告天數,這...(恕刪)


不是啦,我的疑問不是說公司要我10天後再走人,而我現在就急著走,還要求要那10天的薪水,因為那10天我又沒上班。

我的問題是今天公司同意我今天走,那是否還能以我未提前講要離職而用後10天曠職的理由來扣我當月薪水呢?

因為我之前同事就是這樣被扣的,不過他職位比較大是副領班,而我只是個小小助理技術員(比技術員還低)

感覺上大大好像兩邊都要贏..

出社會到現在看過很多人的心態與做法..路越走越窄

還有更短淺的..走到那裡路就斷到哪裡..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最後竟然出現無路可走的窘局

因為到處都被封殺....

有人曾說..人生不是一場生意..不能老是以怎麼做對我最有利來看待

xx

參考

我覺得可能是你跟你公司行政那邊溝通的問題耶,
因為根據你說離職單的程序都跑完,各單位也都蓋了章.
假如以公司的立場 我留一個人 又不能做啥事,還要多付他10天薪水 我何苦阿.
其實就打個電話跟新公司看能不能緩10天後上班~

可以的話,就原公司繼續去打10天的卡~

如果不行,該被離職公司扣的還是讓他扣吧~



如果樓主於當月15日離職生效,正式日期喔!
則16日至30日之薪水當然就"沒"啦!
若您10日離職,則同理11日至30日薪水同樣"沒"了!
因為您已離職沒工作,資方當然不會給付薪水..

建議先看看公司規定條文,搞清楚離職規定
因每家公司規定都不同,要"看清楚"
還是要好聚好散,因為以後隨便都會碰到說~~~
台灣...世界....是不大的
扯皮了半天..
樓主問的是..

假設3/15請辭並離職..
依規定公司是要給付3/1-3/15的薪水..
但離職時未依預告離職的規定預告..
那公司是否能夠扣應當給付的這15天薪水..

他們公司會扣3/1-3/15的薪水做為懲罰

離職之後該月份未上班的薪資..當然沒資格領...


薪水不能亂扣..但如果因未預告離職而讓公司產生損害..
那公司可以求償
我來解釋 不能預扣員工薪資 但是雇主可以事後求償
就這樣 很多案例 自己去搜尋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雇主應要扣也可以 又沒人規定 不能違法
chuenjia wrote:
扯皮了半天..樓主問...(恕刪)


對啦這才是我的問題啦,不過1~15的都可以不給喔?看來這次真的有教訓到,以前我請辭老闆都是很阿莎力的給我當天走的。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樓主應該先想想為稿之離職是否有導致

公司營運出狀況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yw0907 wrote:
對啦這才是我的問題啦...(恕刪)

最好你是有這種心態
你真的覺得影響不大嗎
一個人突然不見 你的loading誰要扛
還不是其他人要扛 說走就走
人家都不用找人交接唷
如果你是這種心態 你一輩子都爬不到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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