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又害到無辜人了 悲哀

今天不用賣絲瓜茶
街角的癡漢 wrote:
神聖公社不容侵犯!!...(恕刪)

亞利安星人 wrote:
負責人在八月中就被...(恕刪)


果然是關心社會的外星貓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台灣金牛 wrote:
今天不用賣絲瓜茶...(恕刪)

現在我都請我的員工團隊去顧,大老闆不用親自顧店了

台灣金牛 wrote:
被毀謗的當事人也可以在爆社發澄清文回應啊,好幾次都是這樣啊,總比新聞媒體亂報料好吧!
沒有facebook的人怎麼辦?facebook什麼時候變成中華民國國民的必備軟體?

這不就是一個先斬後奏的概念,每天擔心自己有沒有得罪人,生活在被匿名爆料的恐懼下,這是你我想要的嗎?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台灣金牛 wrote:
被毀謗的當事人也可以在爆社發澄清文回應啊,好幾次都是這樣啊,總比新聞媒體亂報料好吧!


什麼時候澄清的行為變成被毀謗者的責任? 有心人到處散播毀謗不實的言論, 受害者哪那麼多閒功夫一天到晚去留意有心人士的惡意攻擊, 公開的媒體就算不是新聞媒體也要負起查證的義務, 不是認為自己不是新聞媒體就可以不用負責, 如果做不到, 那收起來好了,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提供平台? 不要笑死人了, 說穿了, 還不是為了賺廣告費而已, 少來只是提供平台一付還受委屈的模樣, 已經靠聳動爆料來賺錢了, 不用花力氣查證的嗎? 無本生意真好做膩

亞利安星人 wrote:
負責人在八月中就被起底了啊~


肉容農場也經營?


那爆料的真實性就不是重點了.

估計也不在意更沒資源去查證,

能不能創造話題性增加點閱率.

才是真正的目標,


至於記者去那抄不用查證的八卦,

而公社借由媒體的傳播來打知名度,

至少在目前為止還算互利的關係.


商業模式不清楚.是臉書的點閱率可以換新台幣?

通常po文的都是受害者腳色

再加上看熱鬧的都是鍵盤柯南

白的都要給你打成黑的,自己還要舉證自己沒殺人

這跟錦衣衛無常簿實在還蠻像的
還不知道的 網址在這裡 他們已拿三聯單準備提告 律師不用請自己就能輕鬆解決了
https://www.bc3ts.com/post/3106

小惡魔77 wrote:
三名大律師被一個假...(恕刪)



現在講話不是面對面以真實身分就為所欲為了...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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