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該不會又出現有力人士了吧當事人如果只是一般百姓遇到警察請你出面說明了還可以躲著不用出面的嗎這是有法律責任的問題了而不僅僅只是協助調查吧突然想到過去許多網友上網張貼的一些馬路惡霸是不是每個當事人都可以像龜一樣窩在家裡不出來面對就沒事了
Neil0924 wrote:希望有人可以告知是什麼的小開,是馬桶小開還是精品小開或是什麼小開的對此人的身分背景真的是越來越有興趣了...(恕刪) 希望把電話關說的~直接影響的民代公布出來如果是那位家的企業或公司也查一下~那企業形象受損~我很不想說髒話那天看新聞跟我老婆就說了X字了~不管我是不是鳳凰志工或一般人~這是應注意的事項好嗎拿藥袋的那位~應負連帶刑事責任~記者~快出來伸張一下吧~
這真的是倫理教育失敗的又一範例,遇到救護車該讓路的基本常識都沒有,他憑甚麼開車上路!!這種人應該重新去上交通安全講習一整年啦!!!!!今年已經發生多起類似事件,連我都遇到了~我親身經歷的逼車事件雖說當天開車上路的並不是車主,我認為當事人一定要出面道歉,雖然已經無法彌補錯誤,可是這次卻是耽誤了一條寶貴的生命....不給家屬和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的話,相信後續追討的動作鐵定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