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我該怎麼對付這麼惡劣的大連鎖店???(不害到店長)

Mask W wrote:
如果生財器具都是總公...(恕刪)

所以說既然無法確定這顆螺絲是在整個流程中的那個部份掉的,是不是該通報給相關單位,讓有權責的人去查,而不是變成一個自己的遊戲?!


什麼為了躲記者,又怕老闆直找不到,所以另外留下聯絡方式...你們在幹嘛嗎?莫名其妙!

品管切結?請問你拿到那張品管切結,是針對你一個人切結還是對所有消費者?它的效力如何認定?

真的是...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我是覺得~樓主你歹戲拖棚個什麼啊?

還有~你誰啊?跟人家要什麼品管保證書?有你在,衛生署都可以關了是不是?


好像現在你變成衛生局,在跟業者argue個什麼?

就報出他的店他的名,否則你以一個知情者的身份,等不到業者給你得承諾,卻就跟業者一來一往玩起來,讓其他消費者仍然一無所知照喝不誤?

該不會這事發生一年後,你還要來說你還在等那張品管保證書?

而且你是誰?就算拿到一張所謂的品管保證書,你如何確定那張具備了什麼效力?要不要我A4做一張給你?

...(恕刪)


要品管切結書是我的權利~請問我不能要嘛???
如果他們保證改善~且給我一個證明~我這邊就可以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樣不行嗎???
保證書以店家我來說是個實質的承諾~他敢開我就會相信他們的承諾~還是您覺得要賠錢才有用???

我之前有給總公司機會~但對方無法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覆~
一定的期限內我自然會讓衛生署知道這件事~


你以為你這樣講我就會公佈店家嗎???想太多了~~

做事要有大腦~要公佈也不會由我在這公佈~
我要您的保證書幹麻?您要幫這連鎖店背責任嗎???


ps:我躲記者~不想上電視~不行嗎???
如果我今天躲起來~不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對方找不到人~那就是我的錯~
但是我留下了別的聯絡方式~對方也跟我媽媽說好要給我一個品管切結書~但卻跑沒人~不了了之~
是阿~一開始我的要求很簡單~但對方這樣處理~ok~那這切結書不用了~
就等著拿更多的品管證明給消保官看吧~~~(這樣有比較好嗎???)

yen36 wrote:
要品管切結書是我的權...(恕刪)

所以我才要問~你誰啊?你是負責食品衛生,有相關權責,在將來他們沒做到品管標準時,可以對他們懲罰的人嗎?

切結個什麼頭啊?你到底了不了切結是在做什麼的?


你現在是什麼想法?保護起店家了?


你如果想在私情上不願讓店長難做,那就趕快兩方談好,也不要大嘴巴來這邊PO文引起注意!

現在你到底想怎樣,我看連你也不知道,對店長跟對其他消費者,我不知道你究竟是站在哪一邊,但身為也是消費者的一員,我只看到你在把其他人的飲食安全當成你自己的遊戲!


“一定的期限內我自然會讓衛生署知道這件事~”
那你就等著到時候你會被怎麼看待...

好笑...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所以我才要問~你誰啊?你是負責食品衛生,有相關權責,在將來他們沒做到品管標準時,可以對他們懲罰的人嗎?

切結個什麼頭啊?你到底了不了切結是在做什麼的?


你現在是什麼想法?保護起店家了?


你如果想在私情上不願讓店長難做,那就趕快兩方談好,也不要大嘴巴來這邊PO文引起注意!

現在你到底想怎樣,我看連你也不知道,對店長跟對其他消費者,我不知道你究竟是站在哪一邊,但身為也是消費者的一員,我只看到你在把其他人的飲食安全當成你自己的遊戲!


“一定的期限內我自然會讓衛生署知道這件事~”
那你就等著到時候你會被怎麼看待......(恕刪)


切結書對您這事不關己的人當然沒啥作用~
我一開始是以好的出發點~相信店家簽了切結書~自己心裡會有譜~會改善品管~

但我今天與店長談話~才知道總公司的惡劣行徑(根本不當一回事)~
我才要總公司出來面對~

以上~請問有錯嗎???


我文已經寫得很清楚~現在總公司把一切責任推給店長~
我對於此很不滿~因為爛設備是總公司提供的~他們收了加盟金就要好好把關~

切結書是我們雙方對對方的信任~這是我當初想要的交代~
但總公司對於自己承諾改善最後都迴避處理~還全部推給店家~
我不能來這問問題嗎???所以問問題就大嘴巴嗎???所以來01po文應該po怎樣的文???
何來的遊戲???
不然請問您有何高見???怎樣可以不讓總公司把責任推給分店~然後有誠意解決自己的品管問題???

請回到正文~我要找的是一個可以懲罰總公司但又不讓總公司把所有責任轉嫁分店的辦法~謝謝


ps:讓衛生署知道的期限指的是那杯飲料壞掉之前~請勿擴大聯想~謝謝



對廣大消費者來講 清查他們全部的冰箱完整度才重要吧...


像是線上跟消保官講 然後可能標準檢驗局會來個通盤檢驗 看是否要召回檢修?(應該會這樣吧?)


螺絲鬆了 是蠻誇張的 成人喝下去可能不會死 跟昨天的卡通機器娃娃一樣 拉一拉就出來了
但 如果是小孩...

店長的小店 與 小孩的命....加盟店比較大吧 兩三百萬的身家...

Mask W wrote:
對廣大消費者來講 清...(恕刪)


我有問消保官喔~
他要我先繼續跟店家溝通~如果無效~才到網站上舉發~

但是...
現在店長很有誠意~總公司卻事不關己~

那我是要舉發還是不舉發阿???
想了半天~只好來這問問~看有沒有建設性的回應~

但網路很大~就會有正義魔人出現~混淆視聽~
我就會覺得那些來混淆視聽的人是不是某公司內部人員~
yen36 wrote:
切結書對您這事不關己...(恕刪)

那請你告訴我,店長是哪一點能讓你相信?


總公司自然有更多的資源來處理這樣的事,當然不怕,但如果分店也應該是整個品管該注意的一部份,店長現在的說詞,對嗎?

你還想不清楚,一但總公司介入,店長能有好下場?你怎麼會把這兩者分開?他們就是同一品牌,不是嗎?
而且如果出事的是從總公司就有問題,也確定是總公司來的問題,那還有得說,問題現在是分店,你卻要站在分店這邊去指責總公司?

你還不覺得你很好笑?


然後,所以啦,你也覺得切結書如果對我沒有那就沒用,那你還要不承認你把這個事當成你自己的遊戲?其他人有喝到再來搞一次再自己去要一張切結書?那意義何在?


混淆視聽?

你堂堂正正,事發開始就公諸於世,告訴你,他們做的事,就是跟你已經看到的再加上面對媒體,對社會道歉而已,能有多大差別?
而且你那杯明顯未開封,不像其他案例,是很站得住腳的,但有時間上不同觀感會產生,你這樣拖延,不是正義人士來找你,是你去找來的!


另外~
“讓衛生署知道的期限指的是那杯飲料壞掉之前”...

你到底是誰啊?你還能知道那杯飲料什麼時候壞掉?它都多久了?...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那請你告訴我,店長是哪一點能讓你相信?


總公司自然有更多的資源來處理這樣的事,當然不怕,但如果分店也應該是整個品管該注意的一部份,店長現在的說詞,對嗎?

你還想不清楚,一但總公司介入,店長能有好下場?你怎麼會把這兩者分開?他們就是同一品牌,不是嗎?
而且如果出事的是從總公司就有問題,也確定是總公司來的問題,那還有得說,問題現在是分店,你卻要站在分店這邊去指責總公司?

你還不覺得你很好笑?


然後,所以啦,你也覺得切結書如果對我沒有那就沒用,那你還要不承認你把這個事當成你自己的遊戲?其他人有喝到再來搞一次再自己去要一張切結書?那意義何在?...(恕刪)


1.請問您有看到店長誠懇的態度嗎???當事人是您還是我???

2.總公司介入~店長沒好下場~所以總公司完全不用對這件事負責就是了~~
(所以~總公司只要加盟金收一收~賣賣原物料~有事就推給分店外加罰分店300w就好囉???)

3.分店一直都有承認錯誤~且很積極道歉~總公司呢???完全事不關己~迴避~全部推給分店!!!
(我一直都說分店有錯~因為沒看清楚!但總公司提供的設備是爛冰箱~跟無法密閉的爛容器~就沒錯嗎???就不用改善嗎???)



切結書對您沒用不代表這是我的遊戲~
您的邏輯很有問題~
切結書對我有用~就像書面道歉信~
因為我是當事者~是這品牌給我的承諾~而我也相信對方會改善不會再有類似事件傷害其他消費者~~
但若之後事件又重演~那我也會跳出來說明這次事件經過~當然也不用再原諒一次~
(本來是抱著店家難免犯錯~改過就好~不需追殺的心態)

但現在對方總公司態度呢?我還要相信他們會改善嗎???


再次聲明~請您搞清楚狀況~看清楚我問的問題~再來回文~
如果您一直搞不清楚狀況~我會把您先黑掉~以免整個樓很亂~先跟您說聲抱歉~


ps:壞掉指的是肉眼辨識已經有變化~無法看清螺絲釘~並沒說是比照要拿來喝的品質~請您清醒一點好嗎???謝謝


Mask W wrote:
對廣大消費者來講 清...(恕刪)

沒錯!

像這樣拖延,也以經查不到真正的問題發生點,總公司或分店應該都把那顆缺的螺絲補上去了...

莫名其妙,玩得不亦樂乎咧...



釐清事情?

請問你釐清什麼了?你是SGS還是哪個稽查單位?到現在螺絲是哪裡掉的,你知道了嗎?

這樣的事需要交有相關專業去稽查,而不是聽誰怎麼講來釐清,不是嗎?
而且你確定你聽到的,是問題的整體實情,而非一面之詞?

店長誠懇?當然,上有總公司(自然就要說幾句總公司壞話,來拉近跟你的距離),下有你,他再怎麼要都要想辦法處理掉,你現在這樣根本就是在整他!

我怎麼處理?
要怕麻煩,拿回去店裡講清楚,能快解決就解決!
要顧及其他人,就送交“權責單位”處理!

什麼叫權責單位?就是不管對總公司對分店都有權力去“強力要求、明確責付”並且有所懲處的單位,而不是表面委屈求全,事實上不看在眼裡的消費者!總公司的態度,你還看不出來嗎?

黑別人?
是喔!店長現在大概也被你整得臉都黑囉!

............................................................................
沒辦法,被人黑了,只能在這裡繼續!

小姐,老實說我曾要註冊第二個帳號過,但我沒有第二支手機號碼,所以我還是始終如一,我不是mark0826大!
用你這種懷疑的心,去面對你所看到聽到的,才是你站在消費者立場才應該有的態度吧?


你說沒有要鬧大,但你也知道台灣新聞一天就過,所以你就算鬧大也一樣,所以你也就來01發文,搞得新聞媒體聞到腥味,搞得你開始被追逐...這就是你所謂的不想鬧大

再來,你說你能接受店長態度,卻還要一直怪總公司?是店長說了什麼?還是說你能確定這件事的責任總公司也要扛?他們之間加盟的情形你有確實了解?責任的區分你有確實了解?

你說不想害到店長,但現在很明顯是店長多嘴,惹毛你去對總公司不滿?!到底誰害誰啊?

另外很好笑的,商家最重要的就是商譽,就是怕公布!
現在你已經說了你不想害店長所以不會公布店家,那總公司還理你個屁啊!
........................................................................
回應46樓teddyswu大~
我倒不認為是非公布店家不可,只要當事人覺得店家有誠意以後會加強衛生管理,那就好了,說真的這種事飲料店有,我們吃的魯肉飯的那一鍋魯肉會不會也有好幾顆釘子在裡面,只是我們沒看到不知道而已?!

但現在就是看有人把自己膨脹成好像食品衛生管理局一樣,管得天高皇帝遠!那如果真的想要廠商真的用心做好品管,就應該交給地位相當的相關權責單位去要求才對,怎麼會好像把自己當成官員,在對財大氣粗的廠商想要頤指氣使?

只會在那邊說不舒服,既不公布又不肯交給衛生單位處理,自以為是...?!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沒錯!

像這樣拖延,也以經查不到真正的問題發生點,總公司或分店應該都把那顆缺的螺絲補上去了...

莫名其妙,玩得不亦樂乎咧......(恕刪)


請問事情發生四天~何謂拖延???
您處理事情不用時間嗎????

我不用自己去釐清事情先嗎???
也正是我花時間去釐清~才會要求總公司改善冰箱設備與盛裝飲料的設備還有分店品質管空的能力(問題點)~不是嗎???

店長疏忽很大~~但是他道歉的態度我接受~~
總公司的傲慢態度~拿了加盟金讓人掛招牌~出事卻事不關己~我不能接受

如果這樣也叫玩~那請問換作是您會如何解決???(我問第二遍了~"~|||)

一直顧左右而言他~也提不出有建設性的方法~樓被歪得很亂~
所以...
搞不清楚狀況的正義魔人~掰掰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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