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W wrote:
如果生財器具都是總公...(恕刪)
所以說既然無法確定這顆螺絲是在整個流程中的那個部份掉的,是不是該通報給相關單位,讓有權責的人去查,而不是變成一個自己的遊戲?!

什麼為了躲記者,又怕老闆直找不到,所以另外留下聯絡方式...你們在幹嘛嗎?莫名其妙!
品管切結?請問你拿到那張品管切結,是針對你一個人切結還是對所有消費者?它的效力如何認定?
真的是...
remo2919 wrote:
我是覺得~樓主你歹戲拖棚個什麼啊?
還有~你誰啊?跟人家要什麼品管保證書?有你在,衛生署都可以關了是不是?
好像現在你變成衛生局,在跟業者argue個什麼?
就報出他的店他的名,否則你以一個知情者的身份,等不到業者給你得承諾,卻就跟業者一來一往玩起來,讓其他消費者仍然一無所知照喝不誤?
該不會這事發生一年後,你還要來說你還在等那張品管保證書?
而且你是誰?就算拿到一張所謂的品管保證書,你如何確定那張具備了什麼效力?要不要我A4做一張給你?
...(恕刪)
remo2919 wrote:
所以我才要問~你誰啊?你是負責食品衛生,有相關權責,在將來他們沒做到品管標準時,可以對他們懲罰的人嗎?
切結個什麼頭啊?你到底了不了切結是在做什麼的?
你現在是什麼想法?保護起店家了?
你如果想在私情上不願讓店長難做,那就趕快兩方談好,也不要大嘴巴來這邊PO文引起注意!
現在你到底想怎樣,我看連你也不知道,對店長跟對其他消費者,我不知道你究竟是站在哪一邊,但身為也是消費者的一員,我只看到你在把其他人的飲食安全當成你自己的遊戲!
“一定的期限內我自然會讓衛生署知道這件事~”
那你就等著到時候你會被怎麼看待......(恕刪)
yen36 wrote:
切結書對您這事不關己...(恕刪)
remo2919 wrote:
那請你告訴我,店長是哪一點能讓你相信?
總公司自然有更多的資源來處理這樣的事,當然不怕,但如果分店也應該是整個品管該注意的一部份,店長現在的說詞,對嗎?
你還想不清楚,一但總公司介入,店長能有好下場?你怎麼會把這兩者分開?他們就是同一品牌,不是嗎?
而且如果出事的是從總公司就有問題,也確定是總公司來的問題,那還有得說,問題現在是分店,你卻要站在分店這邊去指責總公司?
你還不覺得你很好笑?
然後,所以啦,你也覺得切結書如果對我沒有那就沒用,那你還要不承認你把這個事當成你自己的遊戲?其他人有喝到再來搞一次再自己去要一張切結書?那意義何在?...(恕刪)
Mask W wrote:
對廣大消費者來講 清...(恕刪)








remo2919 wrote:
沒錯!
像這樣拖延,也以經查不到真正的問題發生點,總公司或分店應該都把那顆缺的螺絲補上去了...
莫名其妙,玩得不亦樂乎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