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飯糰妹「賣不完 不能回家吃飯」---唉!!台灣怎麼了?苦自己也不能苦孩子.....


ken881103 wrote:
出處:聯合新聞網 記...(恕刪)

這飯糰是永遠賣不完的,可憐的孩子~唉!
anderson-bear wrote:
有沒有鄉民住附近因為...(恕刪)

我相信太早賣完她會更慘,可能一天賣20個最後會變成一天200個...

可是她是父母叫她出來『一個人』賣飯糰,這差別很大...(恕刪)

+1
還要獨自坐一個小時的公車到士林...

唉...
這就跟賣口香糖,賣玉蘭花....一樣啊
問題還是出在父母親吧
軌導 痠閩 霉体 妓摺 四大商標
以前看到這種新聞,馬上就會被拿出來引申出社會制度的問題
營養午餐等也都會被拿出來一併檢討

現在這種新聞出來,是有人說這樣也好,她不會成為靠父母一族...

我真懷疑我還是身在台灣嗎?


更好笑的是,沒啥人要檢討我們的社會福利問題
倒是一堆人在比小時候多苦.......
那乾脆以後立法小孩子每天要工作10小時,只能吃兩餐好了

這樣就能高喊:誰~敢~比~我~慘~阿~

mcladdee wrote:
唉...
這就跟賣口...(恕刪)


當父母之後,看到這種事,都會很難過。
心情不好壹整天。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早就不是真的了。

上新聞啦?
我大概兩個月前買過...,
1.份量不大, 大概御飯糰2/3大小
2.不好吃..., 水分沒控制好, 又用塑膠袋封住, 整個軟糊軟糊的.
3.一個nt35還是40的樣子...
唉...

冷茶 wrote:
可是她是父母叫她出來『一個人』賣飯糰,這差別很大


+1

幫忙做事情我覺得還挺正常的
但是會叫一個小女孩自己去賣飯糰真的是....

莫零 wrote:
但是會叫一個小女孩自己去賣飯糰真的是....


因為一個10歲小女孩在路上叫賣的效率,比中年婦人大上5倍~

firefalcon wrote:
上新聞啦?我大概兩個...(恕刪)


您怎麼沒有當場報警

10歲算非法童工吧~~
只要跟窮扯上關係...
再慘十倍的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


搞不好還會有人餓到去搶小女孩的飯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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