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又害到無辜人了 悲哀

jonyu777 wrote:
通常po文的都是受...(恕刪)


台灣其實不需要檢察官、法官了...

光靠媒體、人民公審,就可以直接定罪!

曾參殺人、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就算有什麼萬一,事後也不必負責任還人清白,多方便吶!

台灣一直以來,都是用看似「民主」的外衣,包裹著實質的「民粹」...


uiuima wrote:
現在講話不是面對面...(恕刪)

哪有你說的 律師都揚言提告PO文者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91178
仙境傳說之仙貝傳奇 wrote:
哪有你說的 律師都...(恕刪)


可以提告呀 但問題他是告po文者?還是酒店妹?還是經紀??

告PO文者 找的到人嗎??



spring91811 wrote:
告PO文者 找的到人嗎??


要查PO文者的IP不難吧? 論壇都有IP紀錄, 如果是浮動IP, 請ISP提供就好, 一般民眾當然有困難, 若是檢警請論壇主或ISP提供不是什麼難事

莎朗石頭 wrote:
要查PO文者的IP不難吧? 論壇都有IP紀錄, 如果是浮動IP, 請ISP提供就好, 一般民眾當然有困難, 若是檢警請論壇主或ISP提供不是什麼難事
facebook主機在國外,檢調行文去國外調資料,還得看對方願不願意配合你。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爆料公社不就是PTT八卦版的FB版本嗎?
應該改名叫批鬥公社
小惡魔77 wrote:
三名大律師被一個假...(恕刪)

深藍之心 wrote:
這個比喻不對,

但要是你有一塊地,開發給大家使用,結果有人在上面製造髒亂,

保證環保局可以開你罰單。

跟你家客廳是少數人可以進去的,不會被開發單。完全不是一碼子事

所以在爆料公設上面亂扯,能不能告,

01上面亂說,能不能告。

很好思考吧。


你說的很好...
當有人在 01 上面罵你...
請問:你要告罵你的人、還是告 01 這家公司???

絕代蝴蝶 wrote:
沒有facebook的人怎麼辦?facebook什麼時候變成中華民國國民的必備軟體?


我也不知道...
曾經為了 FB 上的世界大戰遊戲...我有八個帳號...
當 FB 砍了我五千五百同盟的元帥帳號...我就全部自爆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活著耶...
律師耶!真的抹黑早就收集證據,告到他們不要不要的,怎麼會只要求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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