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yu777 wrote:通常po文的都是受...(恕刪) 台灣其實不需要檢察官、法官了...光靠媒體、人民公審,就可以直接定罪!曾參殺人、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就算有什麼萬一,事後也不必負責任還人清白,多方便吶!台灣一直以來,都是用看似「民主」的外衣,包裹著實質的「民粹」...
spring91811 wrote:告PO文者 找的到人嗎?? 要查PO文者的IP不難吧? 論壇都有IP紀錄, 如果是浮動IP, 請ISP提供就好, 一般民眾當然有困難, 若是檢警請論壇主或ISP提供不是什麼難事
莎朗石頭 wrote:要查PO文者的IP不難吧? 論壇都有IP紀錄, 如果是浮動IP, 請ISP提供就好, 一般民眾當然有困難, 若是檢警請論壇主或ISP提供不是什麼難事 facebook主機在國外,檢調行文去國外調資料,還得看對方願不願意配合你。
深藍之心 wrote:這個比喻不對,但要是你有一塊地,開發給大家使用,結果有人在上面製造髒亂,保證環保局可以開你罰單。跟你家客廳是少數人可以進去的,不會被開發單。完全不是一碼子事所以在爆料公設上面亂扯,能不能告,01上面亂說,能不能告。很好思考吧。 你說的很好...當有人在 01 上面罵你...請問:你要告罵你的人、還是告 01 這家公司???
絕代蝴蝶 wrote:沒有facebook的人怎麼辦?facebook什麼時候變成中華民國國民的必備軟體? 我也不知道...曾經為了 FB 上的世界大戰遊戲...我有八個帳號...當 FB 砍了我五千五百同盟的元帥帳號...我就全部自爆了...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活著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