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了兩條人命,還要辯論要不要判死刑!

今天又一則新聞
一個20多年前.
在小學上課時間趁機混入校園.
對一個小學生..
當時未破案.

然後最近因犯同類案而被捕的嫌犯.
查出是該案嫌犯而偵破.

這樣的犯行
法官的判刑"只"是無期的判刑考量是

該犯是因為擔心犯行曝光.而臨時起意殺害..

看完這則新聞.整天心情都好不起來..

真不曉得祖宗要績多少陰德才能遇到這等法官
台灣的法院 , 應該是可以去申請金氏世界紀錄了 , 一大堆輕罪重判 , 重罪輕判甚至無罪的案例
"重罪輕判"
這也是為什麼
一堆有能力的人才
只要有機會寧願把自己跟家人帶離開台灣的部分原因
哪個白癡敢把自己跟家人留在台灣

如果今天我能唸到世界級博士
我也是小孩老婆帶著
有機會就逃離台灣
看到那些殺人關三、四年就出來
出來還開賭場經營酒家
還能洋洋灑灑開雙B
生活過得爽歪歪
辛苦賺錢的百姓像白痴一樣
不小心惹到人家
搞不好命還不保

如果有資格離開台灣
鬼才會留下來


wtsc777 wrote:
雖說這種討論已經到爛...(恕刪)

如果改成殺人必須一命賠一命,全國人民會很贊成但是礙於人權團體和那些官員看來是很難
ozsan000 wrote:
今天又一則新聞一個2...(恕刪)

這樣的犯行
法官的判刑"只"是無期的判刑考量是

該犯是因為擔心犯行曝光.而臨時起意殺害...(恕刪)


若然~

那這法官真該免職掉已免繼續禍國殃民~~~


依照他的邏輯,擄人勒贖+撕票判的罪刑肯定小於等於反正不會大於只有擄人勒贖判的罪刑~

這啥鬼?!~
以前的殺人償命
改成關三年就可以出來

這還是法律嗎

到底要不要改革
是改好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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