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man01 wrote:
是父母的老闆害的.....(恕刪)
我說那是因為國小的時候,老師太過懶惰,明明是上課時間,卻常常不見人影(去辦私事、買菜之類的)
然後上課內容就是國語課本的課文抄十遍,連續抄了2年,這樣下來,寫字字體比別人端正是理所當然的事
但問題是現在誰還在寫字?我打字都比用寫的還快了,唯一還會讓我動筆的,大該是吃飯時在菜單上點餐的時候吧,唯一讓我覺得可惜的,就是我只會拿筆寫字,要我畫畫那根本是辦不到,為美術課的上課內容是物理公式、數學算式跟英文單字,這些東西對美學素養的提升相當有限。
回到正題,我認為樓主想反映的是,這麼多的抄寫作業對於一個國小低年級的學生,真的有意義嗎?如果抄兩遍課文就可以達到效果,那為什麼要抄五遍?抄十遍?多出來的部分是什麼?
若今天為了受處罰,罰大量的抄寫,延誤了上床睡覺的時間,沒有把書包收好就直接去睡,第二天還是忘了帶東西,那之前的罰抄寫有任何的意義嗎?
個人積分:53分
文章編號:436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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