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哥被正新輪胎的少東告了! 內有新聞連結(仗義哥在36說了來龍去脈! 另一留言在221樓)


仗義哥的說法,不知道少東會不會上01??

賴建志 wrote:
各位朋友大家安安~我是阿志就是媒體報導的仗義哥
陳情那天我跟我家人.根本沒搭少東的肩膀...他們錄影帶可以還原真相..
記得前幾日有一個新聞 在大陸有一名孩子被車子撞到 路過的十幾個名眾冷眼旁觀
當時我跟我老婆看到這個新聞感到很氣憤 我也告訴自己不能成為這樣的人
而當天我在便利商店看到拾荒的婆婆 看她被打頭 拿畚斗丟她 老婆婆丟了回去 轉身說要去報警
那些人站了起來 其中原本拿畚斗要丟她的那個年輕人又拾起笨斗衝過去 我看情形不對 趕快跟那群年輕人說
少年A...老阿婆不堪讓你這樣打 結果我遭到在場的4個人圍毆 並且要我跟他們下跪 要走的時候還嗆聲要我出門小心一點
而當天我也到了警局作筆錄 當正新的幹部到警局拿人事資料卡給我指認的時候 也沒有任何道歉或慰問
我回到家 家人(我父親.叔叔.阿伯.堂弟)知道了這件事陪同我當晚到正新輪胎陳情 當時在大門口站了快20分鐘沒有任何的人出來了解這件事情
直 到正新輪胎董事長的大公子剛好要開車出廠 我阿伯是在正新退休的員工 跑到大公子的車旁要跟他陳情 大公子搖下車窗 說:他不知道這件事情
我們去跟他說這件事情這樣對嗎!? 我堂弟回他說你們正新員工這麼多人打一個又對嗎? 當時大公子很氣憤的下車 質問說這樣是甚麼意思
我馬上過去跟大公子解釋事情由來 而當時大公子握著我的手(時間最少有2-3分鐘) 稱讚我很不簡單 這樣做是對的 並說他一定會處理這件事情
隔天我們警局的所長打電話跟我說 那天到廠陳情被上頭定的滿頭包 說大公子受到驚嚇要我帶著家人去跟大公子道歉 我當晚就到正新輪胎要跟大公子道歉
而當時協理剛好回來說大公子下班了要隔幾天大公子才有空 於是我留下紙條說明來意.如大公子有空我再來報訪道歉 結果隔了幾天竟然接到警局的電話 說正新要告我們恐嚇跟妨礙自由
我今天問心無愧.落的是如此下場 如果我真的對大公子有恐嚇跟妨礙自由我懇請法官判我重刑 今天我是個做工的小老百姓 人家是上百億身價的大老闆 我憑甚麼跟人家打官司
如果選擇仗義或冷血旁觀 如果保護一個老婆婆會落得如此下場 是否要讓這社會成為冷血社會呢??...(恕刪)
autoang wrote:

員工下班在外行為是屬私人行為


這點沒錯

但是穿著制服的員工 在旁人看來

有人會認為是出差吧

例如:
有人爬到電線桿上
若他穿台電制服 路人只會認為他在工作
反之 可能在偷電線

若有人在防火巷穿梭
若沒有中華電信或有線電視的車 那他可能是竊賊


正新本身公事公辦 這沒錯
認為少東沒器量而抵制 是錯在哪?
跟"嫌貴就別買"的名人有什麼差別?

yinhell wrote:
這點沒錯但是穿著制服...(恕刪)

少東沒器量是少東的問題
要抵制的人就去抵制
要買的人就去買


勸誡各公司千萬不要提供員工制服
除了被員工嫌制服不好看外
員工做壞事公司還要負責任
真是百害而無一利
嗯湯阿嗯湯

另外也建議各公司董事
如果被圍堵事後千萬也不要提告
不然會被鄉民酸沒氣量而抵制公司產品
為了您的公司您就忍一忍
吞下去吧~
等少東出面說明最直接了~不然目前現在看到都是單方面,可以建議招開記者會直接當面對質??(這是解決大家疑惑的最佳方式),不然現在看到都是仗義哥解釋沒看見少東出面說明
(輪胎太貴了,單車熱都過去了~降些下來比較人道些)
既然正義哥在法理上自認站的住腳,何必畏懼面對法律,您既然也報警做過傷害筆錄,那就提起傷害告訴,要法律還您一個公道,大可不必到處張揚,來博得輿論與媒體支持,容易讓人懷疑您的動機了!
各位大大~~抱歉忍不住又要再說幾句!!

● 工人下班後,在外飲酒聊天吃東西,實在是稀疏平常不過的事!
● 拾荒婦到處撿拾他人丟棄不要之可回收物,同時也是作環保,該職業也是受人尊敬的!!

第一案起因:(當日早上10點左右)
● 拾荒婦強行拿取(回收)工人未食用完之瓶瓶罐罐,引發工人不悅,脫口而出“哇阿昧拎料(我還沒喝完)
”,拾荒婦聽成“阿梅拎拉(哈沒奶啦)”,拾荒婦進而用胸部去靠在工人身上磨橕(有點噁@@),工人
受不了進而推開拾荒婦,並隨手拿了附近物品丟拾荒婦,驅趕拾荒婦不要在靠過來!..............
............起因好像是拾荒婦的行為怪異吧!!
● 仗義哥自便利商店出來後,見狀(拾荒婦後段倒地遭驅趕畫面)便挺身而出制止,這說真的該給仗義哥熱烈
的掌聲。
● 進而造成兩名工人(飲酒後,誰都不知會作出啥事?)不悅動手打了仗義哥,兩人過去勸架(無辜的兩人,被
媒體認定是四人幫一起動手),扭打至對面鐵工廠(仗義哥工作地點),工人事後離開,鐵工廠或仗義哥報
警處理(同時也通知了媒體);
● 事發後,該公司即配合警方調查提供名冊供仗義哥指認,經指認後,該公司第一時間即開除遭指認之四名
員工(無辜勸架的也在內!),這想必是每家公司所訂定之廠規規範之一,無論是在廠內或廠外打架滋事的
行為,都是唯一作法“開除”,應無違反勞基法!
● 第一案應該就此終結,但因仗義哥心存不滿,晚間六點多在便利商店集結眾煞,七點左右移至該公司門口
鬧事(所謂“陳情”??),引發下述第二案........待續~~

有遺漏之處,請各位大大補充說明!!
新聞有沒有後續的報導?

已經變羅生門了...
埃埃~正新太貴啦!
我超愛建大

最近也要向車店訂購新胎了...
正考慮要不要繼續使用原廠
開車太快。走路太慢 自行車為您添上一對翅膀! 大家來騎車 有騎有健康!

satu wrote:
既然正義哥在法理上自...(恕刪)

四處張揚也是保護自已的其中一個辦法

今天換作是你這所謂佔的住法理
想要默默處理事情的"善良老百姓"
說不定就被人花錢找黑道"默默的處理掉了"

四處張揚至少我們這些路人多少會知道有這麼一件事發生

要是哪天仗義哥真的怎麼了 矛頭至少還找的到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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