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校園霸凌 學生被限制自由45分鐘 老師放空城 校方漠視 主管機關冷回應


囧凹凸囧 wrote:
美國公民如有緊急事...(恕刪)


哇 大哥
您是說真的還是假的
人說家醜不可外揚
留一點給人探聽吧

wafture wrote:
你意思是這位學生中...(恕刪)


您好
家人中文不好 但並不表示沒感覺 另外老師在霸凌的走廊上恰巧有監視系統過程全都錄下來了
但不幸的是校方不願意提供給被害人 也還好當初有報警 校方要求要警方出具公文才願意提供給警方
問題來了 原本當初警方也並不願意出具公文 說這是家長跟學校的私事 要自己處理 警方不願意出面提供
讓家人很納悶 不是打110 就算報案成功 怎會說這是家長跟學校的私事 要自己處理 後經高人開示及加持
警方才願意出具公文 順利讓校方交出監視器畫面 但警方也是不願意讓被害人複製或拷貝 只能去警局觀看
讓人很不解

六藝君子 wrote:
以我對南部被土豪劣...(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小弟不只中文不好 英文也很一般
正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
但還是感謝您的回覆





這種癈物一定要讓他紅.
issaquah wrote:
時間:20190103 早上第二堂表藝課下課 第三堂歷史課 地點:七x國中表藝教室和走廊 經過:上完表藝課要收彩帶,第一次老師說折不整齊,第二次老師說折不整齊,跟partner拿去給老師,老師說現在該怎麼辦,我表示要重折,第三次折好之後拿給老師,老師請partner先離開,單獨留我在教室內,老師罵我的語言如下:從美國回來了不起嗎?欺騙師長,逃避,找藉口 我要記妳大過小過跟你一輩子,跟你到高中大學,在教室說的.....過程當中老師用手的4手指托我下巴,用雙手夾我的臉頰,我覺得不舒服. 已經上課了外面有班級在等,老師跟外面的同學說給我五分鐘, 後來老師讓下一節課同學先進來叫我出去, 我沒擠老師大聲說你不會在那邊等同學進來嗎,這時老師站門邊我站老師對面. 老師跟我一起到走廊,老師說這裡是台灣這裡是七x國中你就要遵守,你不喜歡就回去美國,說完後用手指戳我的頭一邊戳一邊說:孩子, 孩子,你是不是腦袋有問題,不是,是邏輯有問題. 後來又用兩隻手抓我的衣領. 最後老師逼我道歉,不道歉不能離開,老師要我說:000同學向老師道歉,不找理由, 不找藉口,會去問老師問同學.我說,老師叫我摸著我的良心(手摸著心)說我oo,不找藉口,不找理由,以後會去問同學問老師,我說了兩次。我講完之後又逼我道歉第一次道歉老師說我態度不佳,第二次道歉我跟老師鞠躬道歉老師不接受,第三次我跟老師道歉, 老師就接受了 ,我說了三次才離開 .老師問我說你下堂課是哪位課任老師教你,我說是歷史,老師說歷史老師沒關係, 後來老師說叫爸媽找她沒有用,去找學務處,跟我要了爸媽電話,我給媽媽電話她不要,跟我要爸爸電話.老師說要跟爸爸說我是個說謊逃避的小孩...老師說完我就離開. 老師總共留我下來含下課時間約45分鐘. 表藝課上完, 表藝老師以小孩收教具不符合她的標準單獨留下小孩, 指責小孩說謊逃避找藉口其中還言語霸凌: ”你從美國回來了不起, 我要記你大過小過,跟你一輩子到高中大學, 你美國讀那間是這樣教你逃避找藉口,不道歉不能離開,.............” 並不當觸碰小孩: 拉衣領, 多次用手指搓頭, 用手抬下巴, 用雙手擠臉頰. 甚至不當限制孩子的自由, 上課時間到要回原班上歷史課不讓孩子離開, 不但被要求跟著老師說,手還要摸著心念念有詞. 跟著說了不滿意, 我孩子加上鞠躬道歉仍是不滿意, 共道歉了三次, 才放她回原教室上歷史課. 等他回教室上課再過15分鐘就下課, 孩子該上歷史課沒回到教室 (實際上被表藝老師扣留在表藝教室及表藝教室外的走廊上 ),科任老師從頭到尾也沒通報學校尋找學生去處而孩子是在那堂課最後15分才出現在教室. 表藝老師在走廊『教訓』我的孩子同時, 另外有整班的孩子在表藝教室裡面等待. 等著老師『教訓』完我家孩子再回來上課. 請問這是所謂專業教師該有的表現嗎?難道學生該出現在課堂上而未出現是正常的?所以不用通報學校也不用尋找學生? 另外整班的學生應該上課而未上課在教室苦苦等候,因老師正忙著在教室外走廊上辱罵小孩並未出現在教室授課長達半個小時, 請問這也是正常的嗎? 老師失職學校的失職, 造成我的小孩身心受創, 不敢上學, 事發至今校方還是不聞不問, 認為只是小孩行為偏差老師予以管教. 老師的失職造成小孩該出現在原班教室上課但卻還被強留在表藝教室的走廊被表藝老師辱罵戳頭拉衣領.而在這個同時有另外一整班的學生在表藝教室內苦苦等候等老師來上課, 這不僅是老師失職同時還浪費教育資源,浪費納稅人的繳的稅. 如此失職的老師至今還能留在學校繼續教導小孩嗎?還能掌控小孩成績?..(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issaquah wrote:
但警方也是不願意讓被害人複製或拷貝 只能去警局觀看讓人很不解

是啊!我也很不解,這樣一來是否是警局沒站在受害方又刻意霸凌了被害人?請樓主向督察組提報並懲罰該警局相關人員以及是否該開除,這樣的人不適合擔任人民的褓姆。

issaquah wrote:
而何況對於老師是否會有責任及校方是否會處理 按照目前的情況看來本人並沒有很樂觀所以才會請教各位網友
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幫助我的家人
謝謝各位的回覆...(恕刪)

依我終極戰士在地球上長期觀察人類的法律制度,
我提出以下拙見:
地球上的「法」(Law)分兩種,
一種是像地心(球)引力的這種法,
一種是人類訂定的法。

樓主遇到的是上述第二種法,
你如果不滿意學校目前依法處理的結果,
那你就用盡你所有的力量,
把法修改成會讓你滿意的樣子,
不然,你也只能抱怨、抱怨、大聲抱怨......而已。

學校依法行政,
不是依人行政,
雖然很多法律規定我看了也是直搖頭。





囧凹凸囧 wrote:
是啊!我也很不解,...(恕刪)




謝謝回覆 我再轉告家人 另外請教督察組是什麼單位?隸屬警政署嗎?






是美術館旁的七賢國中嗎?
那邊家長應該也都有點社經地位知識,
老師也會學習有sense一點。

美國來的學生比較適合讀美國學校,
以後好銜接,
師生不用磨合,
家長老師不用浪費精力在教養觀念不同打官司上面。

有個親戚美國外派回來,
為了接地氣學中文也幫小孩選個好學校,
沒幾個月還是轉去美國學校快樂一點。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是美術館旁的七賢國...(恕刪)


為避免違反個資法及兒少法 無法公開回覆學校名稱 不過地點是高雄市

有句古話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還專門欺負毫無抵抗能力的孩子 因為成績操控在人家的手上


樓主,是不是直接去學校找老師談一談?
該道歉的道歉,該改正的改正,
教育現場的事情就教育現場處理。

為什麼事情要處理到需要警察?
可以在學校解決的問題,
為什麼要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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