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鑒請修法,避免法務部長不發死刑核准令,傷害被害人家屬.

我也要推~~~

他們努力抄經文除了看能不能改判無期外
應該還有一個原因
如果不幸還是死刑
看能不能從第十八層地獄多爬幾層上來吧
如果國家不執行死刑

那就修法把死刑廢除

在還沒修法廢除死刑前

為什麼不執行

司法不是獨立嗎?

那為什麼

行政要強姦司法

例:

如果行兇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

兇手也坦承

各項證據都具備

也三審定讞

就因台灣是人權國家

就不執行死刑嗎?
很好啊....

我們不是判死刑的人
我們當然在旁邊喊燒

那判死刑的法官呢??
他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
在他們自己也將走到生命盡頭的那一刻,他們心裡會做何感想
不管判的是不是極大惡人
他們終究是"宣判"別人生命結束的決定者

和我們在一旁喊燒的人不一樣!
如果像最近那2個未成年姦殺的人渣、這種証據充足的案子、就要馬上執行、這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像蘇建和那種沒有什麼証據、很有爭議的案子、是贊成要有充份的時間、找到充份的証據才能判刑!
我們來假設一個極端的狀況:

假如有人公然在媒體記者攝影機前,拿一把槍,幹掉某個記者,並且宣稱:殺人又死不了,我多殺幾個好了。然後,繼續拿槍又幹掉了幾個記者。現場記者與民眾全都親眼目睹,並且攝影機都把畫面拍下來了,並且播放在全國觀眾的眼前。你說,這個人該不該判死刑?該不該執行死刑?還是說,要好好的找齊證據,看看他到底開了幾槍,看看在場人員有沒有數錯開的槍響?

又或者像美國的極端分子一樣,吃飽太閒沒事幹,乾脆弄個一車炸藥,直接在幼稚園引爆,並且拍攝影片,宣稱他就是無聊,才會幹出這種事情,向社會報復。那麼,他到底該不該死?

還是說,既然沒人會被判死刑,受害者的父母,人生目標若是已經消失,乾脆自備武器,連夜去把兇嫌以及其全體家屬,像古代一樣,九族一口氣全部殺光,反正也不會判死刑,乾脆抱著必死的決心,替自己的家人復仇。反正這樣也不會判死刑,活著人生說不定也沒有希望,在牢裡或許還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尊重......

死刑判了不執行,真的是好事嗎?各位想想我提的這些極端的狀況吧!不要說不可能發生,這個社會甚麼樣的人都可能會出現,再過幾年,甚麼死刑廢除或是判而不執行要是真被人看破手腳的話,大家再看看會不會發生吧!
GDC1 wrote:
我們來假設一個極端的...(恕刪)


其實

你還少說了

找法官

和...

沒簽同意判決的部長

算帳的狀況


這並非不無可能

當一個不滿的壓力飽和時

難保不會炸開
台中小康 wrote:
對於法務部長無正當理由僅依個人意志不簽署死刑核准令,
本人認為應有人就法務部長是否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127條違法行刑罪而進行告發,
...(恕刪)


她會跟你說:我們會檢討改進

mj23cw wrote:
那判死刑的法官呢??
他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
在他們自己也將走到生命盡頭的那一刻,他們心裡會做何感想
...(恕刪)


這有爭議嗎?

這原本就是他們的職責,不要倒因為果,被判死刑並不是法官的錯.....
亂世要重典...
還是有人認為現在是太平天國?夜不閉戶?
殺人要償命...
還是有人希望現在再多個幾個不會死還可以假釋的陳進興?

台灣的法律就是>沒死=活很大活不用錢關沒多久就可以出來消遙遊...

要講人權?
既然加害者都不尊重受害者的人權了,憑什麼享受人權?
對我來說,有些人根本不是人...何來權利之說?

當然...爭議案件就...沒法度了...
denny.w wrote:
她會跟你說:我們會檢...(恕刪)



說得好,這是他的工作,因為這個工作他可以領高薪!

沒辨法,作不到,做別的不會嗎?

真是可笑....

這麼說來,警察也不用開槍了,會良心不安了,也不用追犯人了(萬一他逃走死出事怎麼辨)!


這就叫[ 坐領高(乾)薪]嗎?



GDC1 wrote:
我們來假設一個極端的狀況: ...(恕刪)

原來瑤瑤真的是先知 : 殺很大 , 殺不用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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