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PO 中壢惡煞攻擊車內手無寸鐵小夫妻


tom05310 wrote:
YAHOO新聞連結...(恕刪)


對方不移雙方爆發口角,柯妻嗆「你是流氓嗎?」對方回說「我就是流氓!」僵持1分多鐘,另1輛自小客車及數輛機車疾駛而至,10多名年輕男子敲打柯姓夫妻的車窗叫罵,有幾人撿石頭、磚塊,敲破兩側車窗及後擋風玻璃。

唉... 這可能算逞一時口舌之快了
車上有老弱時... 最好還是忍一時風平浪靜
車尚無牽掛時... 退一步是不是也海闊天空?
自己如果不夠惡, 那惡人讓其他惡人騎就好

手無寸鐵卻有棍子?
注意聽一開始~棍子拿過來~不要
故事肯定有內情不像新聞說的那麼單純
<------------------
這事件剛看TVBS新聞報導

推上來給鄉民參考一下

警方根據行車紀錄器傳喚4名嫌犯到警局說明

4名嫌犯也坦承不誨當面跟這2位夫妻道歉

這位丈夫怒氣未消..當場揮拳打了其中2人..僅揮了一拳...跟被10多名圍毆打到變豬頭相比差多了

但由於在警察面前動手打人..被這4名年輕人提告傷害..警察當場上銬移送地檢署

這就變成了成語----賠了夫人又折兵...傷敵50..自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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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是絕對無法保障受害人的

不良少年打人不是現行犯.不用上銬.可以先在家等候傳票..繼續吃喝玩樂

你在警局打人..現行犯.直接上銬移送地檢署

你被揍的要死..車子被砸毀

你只回一拳...對方就可以咬你也傷害他

這在法庭上2造處罰其實是不會差很多的

若不和解..頂多不良少年多判15天...賠償車子修復費用而已

你動手你也有事..管你是不是自保




av8d2 wrote:
這事件剛看TVBS新...(恕刪)


東森新聞報的更酸

看到我都笑出來了
av8d2 wrote:這事件剛看TVBS新聞報導

推上來給鄉

果然是保護壞人的法律
AKB濕吧 wrote:
東森新聞報的更酸
看到我都笑出來了
被打的先生氣不過,忍不住出拳回擊!
被害人,後來因為出拳打人,警方也以現行犯,當場逮捕被害人先生,並移送地檢署,雙方最後都得上法院

本來是社會暴力事件,
結果演變成搞笑鬧劇!真是...哈哈哈!!!!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台灣法律跟民眾期待的實在差距太多

因為講人權...造成加害者也有人權..而且部分人權居然還偏重在加害者這方

記得小時後..抓到小偷都先痛扁一頓...

現在不行了...就算小偷攻擊你...你也不可以還手...因為連警察都不可以打小偷了

這倒底是進步還是退步我也霧煞煞了~~

我覺得這夫妻真的是白的可以....
不懂利用媒體力量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 = =
你看看
十名青少年笑著在磕瓜子
自己老公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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