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HUNTER wrote:當然台灣也注重人道..人權的實刑地就選大醫院的手術室..砍完馬上動手術接合....(恕刪) 我覺得應該要讓醫學院學生有臨床實習演練的機會這樣犯罪的人還可以間接造福社會
這樣真的好嗎?人非聖賢 熟能無過?這幾個小偷,從此變成殘廢人士,增加的是社會的負擔.....從此無法自立更生,然後又只好去犯罪直到被打死吧...這樣連改過向善的機會都沒有了.....超可怕~我覺得這是很笨的刑罰....落後國家才會這樣...
ncvt wrote:我在前面舉了前立法院副院長劉闊才的案例,在當時嚴刑峻法的環境下他犯了死罪,但花了大錢還是得以脫身,懷念戒嚴時期好治安的人要不要對該案發表一下看法? 嚴刑峻法是一回事,弊案又是另一回事.小弟不讚成嚴刑峻法(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但也不會將兩者混為一談
Sinfield wrote:已回報,本人不跟自認...(恕刪) 本人亦不喜歡自認厚道的人囉嗦事實往往勝於雄辯閣下發文內容與本文主題毫不相關所以閣下連狡辯都稱不上 何況是雄辯若感覺到在下之前發文有威脅到閣下的地方請閣下自行訓練抗壓力 抗壓力太低是精神疾病的病因之一望閣下珍重
enzorexcheng wrote:本人亦不喜歡自認厚道...若感覺到在下之前發文有威脅到閣下的地方請閣下自行訓練抗壓力 抗壓力太低是精神疾病的病因之一(恕刪) 嘿,你想停權就繼續說吧!我沒有問後你什麼,若要人身攻擊,只是顯現你的人品問題!還好意思說你懂法!請注意一下01的版規!
Sinfield wrote:嘿,你想停權就繼續說吧!我沒有問後你什麼,若要人身攻擊,只是顯現你的人品問題!還好意思說你懂法!請注意一下01的版規!...(恕刪) 本人發文何處有人身攻擊之處請閣下自己先好好看清楚再來反擊如果閣下看不清楚或看不懂也可回報管理員 請管理員一同評斷當然也可拿本人所發之文去請教閣下的國文老師多說無益 就此打住唉...我又認真了...又發現錯字 難怪動不動說人"威脅"&"人身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