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七月底到中華電信淡水營運處申請線路退租,小烏龜還有MOD都一併退掉,因為朋友未滿兩年所以有違約金的部分。
朋友先跟櫃台人員處理機子的違約金,之後就列出一筆違約金額表給朋友,但其中沒有列出那個月的電話費,這時我朋友就問中華電信人員說怎麼沒有看到應繳電話費的明細,結果中華電信人員說電話費等下次要申請網路再一併補繳就行。
這時我朋友還很懷疑,問了好幾次中華電信人員都是說只要朋友下次在申裝網路時就因為會有記錄所已將會一併在下次申辦線路時一併列入明細,朋友還問說不會有延遲繳納問題,中華電信人員說沒有。
結果到九月中朋友回台灣,家裡的人就問他說中華電信說他沒繳電話費,還給他一份欠繳證明,之後朋友馬上跟中華電信客服回應,客服是說因為朋友沒有繳費所以就有欠費催繳通知,我朋友就把當時退租的情形跟客服反應,客服還不能相信的問我朋友,朋友一再強調說是中華電信服務處人員跟他這樣講說可以這樣做,請客服不要再發通知
結果最近朋友家裡收到強制執行的公文,就是中華電信發來的,說朋友欠繳電話費要做強制執行~~
朋友在問說為何營運處的人說可以這樣做還會收到強制執行公文~~
不是朋友不想繳電話費而是他想繳中華電信服務人員說不用繳的,當時說要一併列印電話費帳單服務處人員就說沒必要先繳~~
中華電信現在是想挖洞給人跳是嗎?
一千出頭電話費可是中華電信服務人員說不用先繳的~~
這到底該如何是好~~




























































































